招标
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对“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的承担对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2022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约定,2023年交流安排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为进一步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搭建区域联合营销与市场共享平台,共创国际级旅游目的地、共推主题性旅游精品线路、共拓多层级客源市场、促进协同发展改革创新、构建议事合作交流机制,共同打造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战略地位。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召开前,举办“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共同协商合作交流、成果落地转化等重要事宜。
(一)预算金额:14万元。
(二)活动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0月中旬2天,浙江省温州开元名都大酒店。
(三)活动形式:分会场讨论会+合作项目签约+圆桌会议+踩线活动。
(四)活动规模:4省19个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约35人。
(五)预期成果:通过2023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文旅产业发展签约活动暨协作区圆桌会,形成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发展共识,建立区域联合营销与市场共享平台,确定推进会主要合作和发布内容,达成初步合作框架协议,拟形成活动总结或报告1份。
三、参选单位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方式
(一)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363583781@qq.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二)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包括:比选响应文件、法人授权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类似服务案例或业绩、团队介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经费明细等)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五、其它补充事宜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将不再组织比选,直接转为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联系人:朱先生,0577-88967193。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的比选响应文件.doc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9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2022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约定,2023年交流安排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为进一步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搭建区域联合营销与市场共享平台,共创国际级旅游目的地、共推主题性旅游精品线路、共拓多层级客源市场、促进协同发展改革创新、构建议事合作交流机制,共同打造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战略地位。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召开前,举办“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共同协商合作交流、成果落地转化等重要事宜。
(一)预算金额:14万元。
(二)活动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0月中旬2天,浙江省温州开元名都大酒店。
(三)活动形式:分会场讨论会+合作项目签约+圆桌会议+踩线活动。
(四)活动规模:4省19个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约35人。
(五)预期成果:通过2023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文旅产业发展签约活动暨协作区圆桌会,形成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发展共识,建立区域联合营销与市场共享平台,确定推进会主要合作和发布内容,达成初步合作框架协议,拟形成活动总结或报告1份。
三、参选单位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方式
(一)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363583781@qq.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二)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包括:比选响应文件、法人授权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类似服务案例或业绩、团队介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经费明细等)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五、其它补充事宜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将不再组织比选,直接转为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联系人:朱先生,0577-88967193。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交流方案商议及筹备活动项目的比选响应文件.doc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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