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00207 二、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 供应商名称:沈阳和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1-20-10) 中标(成交)金额:1,6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 服务类 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需对10万卷纸制产权档案进行电子化,按平均每卷48页计算,周期12个月。包括进行扫描、影像优化处理、将扫描后图片导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软件系统,进行目录编排等相关操作。 服务要求:★1、档案扫描精度不能低于200DPI,为保证存储和使用扫描图像通用灰度JPG图像格式。 ★2、档案图像数字化后成品不能有黑边、畸变、出现阴影,字迹不能有变形、模糊现象。 ★3、当影像文件字迹清晰度不佳时,就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辨率及其它相关参数整理。 ★4、扫描影像的优化处理:根据扫描资料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影像处理参数、对比度及亮度参数,保持与档案资料完全一致,满足档案打印出证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维修和服务等标准: ★1、数字化后的档案图片文件必须按照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软件进行导入数据库、目录编排等相关操作。具体操作由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与监督管理。 ★2、信息录入要真实准确,不能产生重证、重复地址等人为错误。信息录入的内容范围、字段长度、操作规范与要求,以及具体操作由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有关培训与监督管理。 ★3、所有房产档案的信息均属绝密内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人员泄露。 ★4、在纸质档案数字化期间负责周转期纸质档案存放安全。 安全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须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档案著录(转录)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数字化加工完成后的数据光盘备份符合《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200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莲、杨晓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鑫、王博、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3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专项经费 供应商名称:沈阳和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