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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805批实施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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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索引号: 014000060/2023-03721 文号: 苏政挂J(2023)21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3-08-03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东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805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J〔2023〕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805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东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的请示》(东政发〔2023〕5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省政府委托盐城市人民政府用地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80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东台市弶港镇、东台镇、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4.5565公顷(含耕地3.8333公顷);建新区总规模6.636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4.5565公顷(占用农用地4.5565公顷,含耕地1.085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申请,将实施方案中位于建新区的东台镇玉带桥居委会共计2.0985公顷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由你市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三、你市要强化建新区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你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3年8月2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3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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