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PC总承包-2023年6月贵州公司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风坪风电场34MW技改项目送出线路】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6 月贵州公司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风
坪风电场 34MW 技改项目送出线路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独山县大风坪风电场 34MW 技改项目已由贵州省
能源局《关于同意变更独山县大风坪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的函》,同意大风坪风电场 34MW
技改项目在独山县境内就近迁建,按照技改路线实施。项目业主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招标人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独山县上司镇、百泉镇。
2.2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在风电场区域内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新建一回 110kV 送出
线路,长度暂定 12km(架空线路部分 11.7km,地埋部分 0.3km),同塔架设 1 根 24 芯 OPGW
光缆,在 110kV 石牌变侧新增扩建至升压站 110kV 出线间隔 1 个(含可能存在的线路迁改)。
本工程升压站、送出线路实际建设容量为 34MVA。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120 日历天。(以招标人
正式下达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 送出工程
2.4.1.1 大风坪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立项及合规性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送 出工程立项所需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水保、压矿、林地、环评、建设用地等合规性手续 办理。
2.4.1.2 大风坪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内大风 坪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石牌变电站 110kV 进线间隔(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等)、线路工程、OPGW 光缆、大风坪风电场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评审 (所 有设计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4.1.3 大风坪风电场 110kV 送出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供货,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 此:110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塔基标识(按贵州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 牌)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110kV 线路工程和石牌 110kV 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
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大风坪风电场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设备及材料供货。(所有供货设备(含材料)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 准和要求执行)。
2.4.1.4 线路工程、石牌 110kV 变电站间隔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 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 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贵州电网公司侧所有调试及工作协调,负责二次设备 通信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配合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 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2.4.1.5 本项目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赔偿、征地赔偿以 及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部门、农业、公安(涉及基坑爆 破时)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石牌 110kV 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所 有费用;与贵州电网公司及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 调,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协助业主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 等相关工作;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地手续的办理。
2.4.1.6 若 110kV 送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公路(含高速)、铁路(高铁)、桥涵、水 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 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4.1.7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 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4.1.8 送出工程投运 90 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
2.4.2 升压站工程
2.4.2.1 110kV 升压站场平最外侧排水沟轴线外延 3 米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包 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工程、场平工程、综合楼、附属用房、泵房和电缆沟、设备基础、主变 防火墙、蓄水池、事故油池、化粪池、道路、户外工程、围墙、大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工程等,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和配电、房屋装修等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2.4.2.2 主变、35kV 开关柜预制舱、二次预制舱、35kV 无功补偿(SVG)预制舱、蓄电 池预制舱、户外 GIS 设备、接地变等甲供设备的安装;连接电抗器、滤波器组、钢质门构、避雷针、净化水设备、污水处理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的采购及 安装。
2.4.2.3 舱体内需配置采暖、通风、照明、安防、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环境监 控系统并预留相应接口。舱体内火灾报警、安防、环境视频监控系统宜将主机系统组屏安装
于二次设备舱体内,并需满足其他舱体及变电站、综合楼内的火灾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设备 及接入贵州公司集控中心设备的接入。
2.4.2.4 110kV 升压站内所有设备、生产区、生活区标识标牌(按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 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及目视化管理材料。
2.4.2.5 110kV 升压站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 应包含但不限于此: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
2.4.2.6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调试 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4.1.7 升压站工程投运 90 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 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4.1.8 包括升压站全部系统调试、涉网试验、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 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和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 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投运业绩及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 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 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3.4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 求。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3.7.1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 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为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开标将取消现场交纳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开
标环节,开标结果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时显示,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 文件。开标后,纸质版投标文件需邮寄至指定地点(后续通知)。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 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 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 6 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 1 号栋 19 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石蕊
电话:010-68777679
电子邮件:shiru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物资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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