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1临徐线化马湾至董家庄村出口段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41临徐线化马湾至董家庄村出口段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泰路计函〔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31117-02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
2.3建设规模:S241临徐线化马湾至董家庄村出口段大中修工程,起止桩号K179+735-K206+465,维修路段全长26.73k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500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S241临徐线化马湾至董家庄村出口段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路面工程技术状况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工作,以及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等)、施工期设计服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纸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所有后续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129.8万元。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③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④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⑤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公路造价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
⑥设计代表(1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设计或咨询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④2020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投标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5.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5.3方式: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5.4售价: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
6.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6.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4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0538-6232166
招标代理: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联 系 人:张加太、宋林遨
电 话:17660445981、15562341678
9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的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9.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加太
联系方式:17660445981
9.5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538-850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