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2023年交通城建重点工程试验检测集中采购项目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田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0516-83906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157001001
徐州市2023年交通城建重点工程试验检测集中采购项目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2023年交通城建重点工程 已由 徐州市人民政府 以 徐政发【2023】30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现状206国道与206国道改线段交叉处,经过铜山区三堡街道(0.6km)、新区街道(6.6km)、铜山街道(0.5km)、汉王镇(12.6km)和大彭镇(1.6km),终点位于311国道与疏港公路二期交叉处,路线全长21.877km(前4.456km利用现有的206国道连接线)。全线设分离立交2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26m。
施工分为3个路基标、1个桥梁标、路面标及交安、机电、绿化等相应的附属设施施工标段,监理分为2个主体监理标(含附属设施)、1个机电监理标。
2.2本次试验检测招标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
JT-XNH-SYJC标段:
a、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单位试验检测,包含并不限于水稳碎石配合比设计、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沥青路面生产配合比设计及生产配合比验证、钢结构桥梁检测等试验检测;承担本项目危大工程监测任务(不含4.456km老路段危大工程监测任务),包含并不限于闸河段路基挡墙、钢桥顶推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监测任务。
b、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监理单位G311-XNH-JL1标段、G311-XNH-JL2标段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该项费用由G311-XNH-JL1标段、G311-XNH-JL2标段中标的监理单位分别承担,发包人不承担。
G311-XNH-JL1 标段:监理范围包括 G311-XNH-LJ1 标段(不含机电工程)、G311-XNH-QL 标段及全线沥青路面面层、交安、绿化、环保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 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 作。
G311-XNH-JL2 标段:监理范围包括 G311-XNH-LJ2 标段、G311-XNH-LJ3 标段及养护工区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JT-XNH-JDJC标段: 本标段为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招标,承担范围涵盖311 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内容,不含钢结构;具体招标内容为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质量监督,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和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等工作。
2.3 计划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约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JT-XNH-SYJC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JT-XNH-JDJC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1)JT-XNH-SYJC标段业绩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 须为同一项目;不包括仅含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及中间检查的项目);
②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基桩检测项目或基坑监测项目。
a、投标人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
b、上述①、②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和基桩试验检测内容(或基坑监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JT-XNH-JDJC标段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
注:上述试验检测内容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
JT-XNH-SYJC标段:
(1)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2)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 须为同一项目,不包括仅含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及中间检查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基桩检测项目或基坑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
b、上述①、②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和基桩试验检测内容(或基坑监测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JT-XNH-JDJC标段:
(1)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2)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4同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516-83199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516-83906677
电子邮件:398592433@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
8.3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8.5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8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21日
徐州市2023年交通城建重点工程试验检测集中采购项目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2023年交通城建重点工程 已由 徐州市人民政府 以 徐政发【2023】30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现状206国道与206国道改线段交叉处,经过铜山区三堡街道(0.6km)、新区街道(6.6km)、铜山街道(0.5km)、汉王镇(12.6km)和大彭镇(1.6km),终点位于311国道与疏港公路二期交叉处,路线全长21.877km(前4.456km利用现有的206国道连接线)。全线设分离立交2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26m。
施工分为3个路基标、1个桥梁标、路面标及交安、机电、绿化等相应的附属设施施工标段,监理分为2个主体监理标(含附属设施)、1个机电监理标。
2.2本次试验检测招标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JT-XNH-SYJC标段、JT-XNH-JDJC标段。
JT-XNH-SYJC标段:
a、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本项目建设单位试验检测,包含并不限于水稳碎石配合比设计、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沥青路面生产配合比设计及生产配合比验证、钢结构桥梁检测等试验检测;承担本项目危大工程监测任务(不含4.456km老路段危大工程监测任务),包含并不限于闸河段路基挡墙、钢桥顶推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监测任务。
b、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监理单位G311-XNH-JL1标段、G311-XNH-JL2标段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该项费用由G311-XNH-JL1标段、G311-XNH-JL2标段中标的监理单位分别承担,发包人不承担。
G311-XNH-JL1 标段:监理范围包括 G311-XNH-LJ1 标段(不含机电工程)、G311-XNH-QL 标段及全线沥青路面面层、交安、绿化、环保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 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 作。
G311-XNH-JL2 标段:监理范围包括 G311-XNH-LJ2 标段、G311-XNH-LJ3 标段及养护工区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JT-XNH-JDJC标段: 本标段为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招标,承担范围涵盖311 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内容,不含钢结构;具体招标内容为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承担质量监督,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和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等工作。
2.3 计划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约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JT-XNH-SYJC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JT-XNH-JDJC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1)JT-XNH-SYJC标段业绩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 须为同一项目;不包括仅含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及中间检查的项目);
②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基桩检测项目或基坑监测项目。
a、投标人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
b、上述①、②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和基桩试验检测内容(或基坑监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JT-XNH-JDJC标段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
注:上述试验检测内容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
JT-XNH-SYJC标段:
(1)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2)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 须为同一项目,不包括仅含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及中间检查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基桩检测项目或基坑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
b、上述①、②要求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涵盖路基、路面、桥梁试验检测内容和基桩试验检测内容(或基坑监测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JT-XNH-JDJC标段:
(1)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检测专业涵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2)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试验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4同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516-83199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516-83906677
电子邮件:398592433@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
8.3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
8.5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8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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