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b-2022-334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分行
招标联系人杜卫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斌1819982287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4
公告正文
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2-33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行阿克苏分行北大街办公楼、城区各营业网点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
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路牌路标、企业文化、户内外广告设施等广告设计制作等各类广
告宣传业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l、投标人
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4日10时00分到2022年08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
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
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线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
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提供PDF版扫描件
加盖公章一套,发送至1542606470qq.com邮箱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齐全后,回复
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元):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2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七、其他
1.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2.供货地点:阿克苏地区分行各部室、各县支行等;
3.投资额:50万元/年
4.供应商入围家数:2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分行
地址:阿克苏市北大街24号(工商银行)
联系人:杜卫红、夏冰
电话:13319786619
电子邮件:caijiefeng_ak@xj.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李斌、万洋洋
电话:18199822872
电子邮件:15426064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hczb-2022-33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行阿克苏分行北大街办公楼、城区各营业网点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
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路牌路标、企业文化、户内外广告设施等广告设计制作等各类广
告宣传业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克苏分行海报架等宣传制作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l、投标人
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4日10时00分到2022年08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
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
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线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
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提供PDF版扫描件
加盖公章一套,发送至1542606470qq.com邮箱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齐全后,回复
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元):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2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七、其他
1.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2.供货地点:阿克苏地区分行各部室、各县支行等;
3.投资额:50万元/年
4.供应商入围家数:2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阿克苏分行
地址:阿克苏市北大街24号(工商银行)
联系人:杜卫红、夏冰
电话:13319786619
电子邮件:caijiefeng_ak@xj.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李斌、万洋洋
电话:18199822872
电子邮件:1542606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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