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诸暨市浣东街道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9-06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斯主任0575-87591695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月山18248604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诸暨市浣东街道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09-06

    项目名称:诸暨市浣东街道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10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诸暨市浣东街道2024年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本项目分三个标项,按单价招标,数量按实结算。

     标项一
    标项名称:户外广告类制作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办公广告类制作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创意广告类设计(影视视频)制作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各标项采购预算金额满止(以先到为准),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所有投标人均须准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BVjL7vhtfxXN56t159q9Q%3D%3D,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BVjL7vhtfxXN56t159q9Q%3D%3D,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BVjL7vhtfxXN56t159q9Q%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暨东路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斯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591695

    质疑联系人:斯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591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月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48604053

    质疑联系人:顾兰兰

    质疑联系方式:1377730603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 系 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浣东年度广告-电子招标文件.docx

    32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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