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食堂服务洗衣房服务农场服务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进口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节能产品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计算机产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计划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胶装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方案餐饮服务应急预案食堂用餐服务洗衣服务厨师烹饪服务餐饮制作餐食加工食品加工涂指甲油调料食品保存冷藏设备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食品验收储存菜肴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生熟容器原料抹布餐具工用具消毒餐饮具燃气食堂场地设施设备厨具厨房销售场所仓库库房种植区修剪采摘浇水施肥防虫养殖区喂养鱼类后勤保障蔬菜果蔬区耕地播种除草打药环境卫生果树洗衣中心原辅材料衣物接衣去渍洗涤熨烫质检发衣清洗劳力服务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公用设施扩建专项外包服务煤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金额
10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sc2022-035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519-89853339
中标公司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T-SC2022-035
二、项目名称: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1号-1F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979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站食堂、洗衣房和农场。 服务要求:提供食堂用餐服务,洗衣房洗衣服务及农场服务。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林法、王建平、薛文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最低收费人民币3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95092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89853339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89853339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通知书
附件: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成交通知书.jpg成交通知书.jpg
采购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编号:YT-SC2022-035项目名称: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1.项目编号:YT-SC2022-035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4
项目概况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站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站提供用餐服务,洗衣房洗衣服务及农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7.968万元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送资料扫描件和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至邮箱(czyingtai@163.com),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3.方式:网络领购2.地点: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1.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银行账号:3205016285360000106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延陵路支行收款单位: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4.售价:伍佰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3)采购文件费用转账截图。(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
五、开启地点: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6.采购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开始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5.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疫情防控措施(2)本项目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10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和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处。(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3.现场踏勘和答疑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4)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3)对于参与评审活动的评审专家,进入评审场所前,如实填写《专家信息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审专家不得参加评审活动。(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1)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凡进入活动现场人员,必须自行佩戴口罩并采取查验“行程码+场所码”措施。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必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保安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5195092727联系人:王先生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中路9号名称: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采购人信息
电话:0519-89853339项目联系人: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9853339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名称: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申请表附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采购工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会在相关网站公示公告,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下载,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人签字: |
网上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9853339;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8号锦湖创新中心A座11楼。 | ||||||||||||||||||||
25 | 代理费 | 成交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服务类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成交金额(万元)服务类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成交金额(万元)服务类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成交金额(万元)服务类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1)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代理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报价次数:不少于2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3.1供应商应提交胶装的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光盘”或U盘(光盘或U盘中含全套正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制作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
14.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当密封,电子光盘或U盘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13.5磋商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供应商评分的严重错误。13.4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3.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13.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3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和参与评审。14.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月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确定成交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
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
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符合性审查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1-3 | 其他证明材料 | (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营业执照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2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3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5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6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7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8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9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0 | 串通响应 |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11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2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报价记录表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无。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
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或公证件核查”的须在磋商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磋商小组核查,过时不予接收。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价格分(20分) | |||
1 | 报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100。 | 20 |
二、供应商综合实力(30分) | |||
2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可通过CNCA网站查询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官网有效期内查询报告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5 |
3 | 企业荣誉 | 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有一个得5分;市级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4 | 服务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在管或服务满2年的餐饮服务项目,每有一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合同不累计得分。 | 10 |
5 | 服务人员 | 派任本项目厨师工作人员中,具有技师职称烹饪师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拟配人员承诺书。 | 10 |
三、服务方案(50分) | |||
6 | 总体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食堂服务、洗衣房服务和农场服务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总体服务方案内容描述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性强的得15分;总体服务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整、合理可行的得12分;总体服务方案内容描述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9分;总体服务方案内容仅作简单描述,合理性差的得6分;未提供总体服务方案内容的不得分。 | 15 |
7 | 项目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岗位分工及职责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岗位分工及职责,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供应商针对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等方面可行、科学、完整的10分;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7分;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的得4分;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内容简单,合理性差得1分;未提供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内容的不得分。 | 10 |
8 | 应急预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消防管控、意外情况、安全管控或特殊情况下的管理预案),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内容描述齐全,可行性强得10分;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内容描述基本完整可行得7分;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欠缺、描述一般得4分;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内容仅作简单描述,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各项应急预案内容的不得分。 | 10 |
9 | 培训计划及标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堂服务、洗衣房服务和农场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及标准,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制定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详细,标准合理可行的得8分;制定的相关服务人员计划详细,标准合理性一般的得6分;制定的相关服务人员仅作简单描述,合理性差的得4分;制定的服务人员不提供不得分。 | 8 |
10 | 项目服务承诺及创新服务方案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食堂服务、洗衣房服务和农场服务制定的服务承诺及措施,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相关服务承诺及各项措施描述齐全,服务响应及时,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相关服务承诺及各项措施描述内容有所欠缺,服务响应及相关服务承诺及时性、合理性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相关服务承诺及各项措施仅作简单描述,部分具有合理性的得1分;2、特色创新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贴合实际需求情况,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内容详尽,切实可行的,得4分;内容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笼统、操作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服务承诺及创新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7 |
3、服务期限:壹年2、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项目名称: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概述:第四章采购需求3.为便于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三、食堂用餐服务内容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固定员工,必须具有与供应商签订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具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方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合法工作。二、人员配置:4、服务范围:该项目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站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负责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站提供食堂用餐服务,洗衣房洗衣服务及农场服务。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厨师 | 6 | 45周岁以内,上岗前持有健康证,为人正派有敬业精神。要求具有3年及3年以上厨房工作经历且持有三级及三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证明材料) |
2 | 洗衣房工人 | 2 | 身体健康,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 |
3 | 农场工人 | 5 | 身体健康,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 |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人员驻场服务。(二)对供应商的整体服务要求3、供应时间: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所有节假日均正常供应。2、需要提供厨师烹饪服务的点位5个,保证365天烹饪供应。1、主要为支队队站食堂提供中餐及晚餐服务,用餐人员约200人。(一)食堂用餐服务概况
供应商应当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对因断水、电、气等原因影响食堂经营生产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供应商应当保证按时生产加工食品,保障用餐时间。供应商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供应商应当保证餐食质量,严禁出现食品变质变味等有安全质量问题的情况。供应商严禁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食堂项目。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设施设备保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节能减排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用餐服务作业制度。
除了参加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2、供应商必须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晨检,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餐食加工、生产、制作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采购单位。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并且上述从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必须集中统一悬挂于食堂醒目位置,从业人员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证明复印件由成交供应商报采购单位备案。(三)人员基本要求供应商应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根据情况制定供餐方案,要求详细阐述营养搭配,就餐的管理和餐后卫生消毒方案说明。
4、从业人员应做到服务热情细心,对用餐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予以解决或进行反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记录备查。(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3、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3、每日提供的餐食必须当日当餐加工,不得加工、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料等,一律停止使用。2、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防止虫叮鼠咬,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1、供应商应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四)食品验收、储存及加工要求6、从业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言行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允许携带违禁危险物品及不相关人员进入场所。5、供应商在成交后,应严格按响应文件内配置的人员进行服务工作,期间针对本项目有人员变动的,应书面向采购单位告知备案。
9、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分别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留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8、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分餐工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7、食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食堂剩余食品不得隔顿使用,必须销毁。6、食品添加剂应当按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加工熏、烤、炸类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烟中致癌物的污染。5、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的标记;烹饪时烧煮透。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服务期间,食堂经营管理中产生的水、电、燃气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均由采购方承担。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撤离设备设施时应通知采购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撤离设备时对食堂建筑结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等情况的,必须恢复原貌。食堂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及定期保养工作,期间所有设备设施的清洁维保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原有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若原有设备设施损坏无法正常工作、使用或丢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原设备设施技术参数标准向采购单位赔偿相应的设备设施。1、食堂场地及其内原有设施设备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供应商使用,其他采购单位未提供的厨具、餐具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添加的设施均由供应商自行添置,并将有关清单交采购单位备份。(五)食堂(餐食加工制作场地)使用及环境要求
四、农场服务工作内容7、供应商必须指派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离场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厨房、食堂、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6、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鼠、防蝇、防尘)工作。5、食堂(含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工用具,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每周应对厨房、食堂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并且要作清洁自查记录。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设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1名工人负责种植区的技术工作,负责果蔬区修剪,采摘,种植,浇水,施肥,防虫1名工人负责养殖区,喂养鸡、鸭、鹅、羊、鱼类,兼职负责其余人员后勤保障,适时参与蔬菜种植工作。3名工人负责果蔬区,1名技术员,编制、落实种植计划并管理其余2名工人,负责解决农场区域育苗,种植,施肥,耕地,播种,除草,采摘,打药,环境卫生,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农场需配备5名现场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农场面积约58亩,用于种植蔬菜及果树。农场员工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月正常休息4天,节假日另由采购方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是否休息。1、农场概况
(3)要定时定量的完成工作;(2)严禁私自带物品外出;(1)严禁迟到早退;3、具体工作要求采购方=为农场工作人员提供食宿服务,相关人员实施驻点,随时响应。等。
1、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洗衣中心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原辅材料。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采购方洗衣中心正常运营,满足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含专职队员、文员的洗衣需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五、洗衣房服务工作内容(6)如有违反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绩效,情况恶劣者一律开除。(5)不得无辜旷工消极怠工严禁带情绪工作;(4)要服从领导的安排;
c.技术支持及设备维护:成交供应商外派的员工,必须经过培训,能胜任所在岗位,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护知识,在设备运营时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专业设备维修人员沟通并报修。b.日常运营管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提前购买必要的原辅材料,工作日在上班时间内有前台收衣人员值班,方便采购方取送衣物。所收衣物由成交供应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保证采购方能及时取到所洗衣物。成交供应商运营的洗衣中心不收洗高档贵重、有皮饰、皮毛制品类衣物。洗衣过程中,如发生衣物质量事故,应分清是衣物本身质量问题,还是洗涤原因,如属洗涤原因,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方协商解决,尽量给予修复,如不能修复,成交供应商应给予合理赔偿。a.外派人员管理:成交供应商外派全面技术的员工,完成洗衣中心从前台接衣、去渍、洗涤、熨烫、质检包装及发衣等整套操作流程。4、洗衣工作量由实际情况决定,供应商负责按时完成清洗,并交付送洗的人员。3、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洗衣中心应提供完善的管理,并对洗涤人员的安全进行负责。2、采购方按协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结清所有洗涤费用及因洗涤产生的原辅材料费用。
4、成交供应商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或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以及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如出现成交供应商自身管理或沟通不利使员工通过各类渠道或以其他方式对采购单位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因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或员工素质等原因有损采购单位的社会公众形象、口碑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负责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声誉损失后果。采购单位保留从经济、法律或其他形式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的权利。2、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农场负责人员提出的工作要求。1、对于采购方原有劳务派遣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接收,且确保6个月内不无故辞退。六、其他内容4、采购方及成交供应商均应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双方的具体操作事宜,保证合作的正常进行。如出现相关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它要求本项目按季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在每季度服务期满后根据相关服务考核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七、付款方式7、如采购方临时有特殊需要,需供应商提供服务范围外的劳力服务,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6、在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单位重新选择和确定新的服务商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终止后采购单位临时安排各项费用、选择及确认新服务商的相关费用等。5、在服务期间,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地对成交供应商实际管理进行检查,发现本项目有转包或分包的、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及餐具相关卫生等重大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同时扣罚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停止并不再予以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采购单位重新确定本项目新服务商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在食堂月度日常工作考核中,90(含)以上不作处罚,90分以下,按每相差1分1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在当季结算时一并扣除,并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及处理办法:九、食堂服务考核细则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食堂服务考核细则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考核结果 |
1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所有员工安排统一场所更换工作服,统一管理,员工个人用品及包在门卫存放,严禁带入工作职场。 | 每发现1人次违规扣0.5分 | |
2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 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发现一次扣1分,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项扣0.5分 | |
3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所有员工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 每发现1人次不满足扣0.5分 | |
4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扣0.2,每发现服务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1人次扣0.5分,每发现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1人次扣1分 | |
5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健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定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 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全扣1分,操作规程未上墙张贴扣1分,未组织学习和相关培训扣0.5分(检查台账) | |
6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上班时间穿工作服,开餐时需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上岗。 | 每发现1人次违规扣0.5分 | |
7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适时添置餐具厨具,确保充足可用。 | 每发现1次违约扣0.5分 | |
8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爱护设备、设施,不发生人为原因的设备、设施损坏。 | 人为原因损坏设备设施,视情扣1-3分 | |
9 | 用餐时间 | 中餐时间为10:30-12:30晚餐时间为16:30-18:00 | 未按规定时间开餐,每发生1次扣1分 | |
10 | 菜肴质量 | 定期对厨师进行技能培训,并根据季节及市场原材料供应变化推出新的菜肴。 | 检查培训台帐,未按要求培训每发生1次扣0.5分;菜肴无明显变化扣0.5分 | |
11 | 菜肴质量 | 定期对菜肴质量、品种征求意见,设立专职投诉人员,及时反馈调整。 | 未进行此项工作或仅部分完成,每发生1次扣0.5分 | |
12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严把操作卫生关,没有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应粗细加工、荤素加工分开,制作过程中用具、盛器分开,定位存放,冷藏柜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初加工按规定鱼、禽肉、蔬菜分开;蔬菜按要求摘洗、浸泡、切配;剩余物品按要求摆放,菜肴加膜存入冰箱 | 每项每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
13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菜肴留样专人负责,并做好菜肴留样记录,留样实物和台帐的菜名一致。每餐菜肴必须留样时间48小时,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 检查1次不合要求扣1分 | |
14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检查1次不合要求扣0.5分 | |
15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开餐时间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勤保洁。 | 未满足要求1次扣0.5分 | |
16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厨房无积水无异味无积累油垢无卫生死角,地面桌面灶台每日清扫2次,冰箱、油烟罩每周清洗1次,主油烟道每年委托专业单位清洗至少4次;食堂周围无蚊蝇孳生地,垃圾不暴漏并及时清运;食堂门窗、地面清洁。桌、椅无油垢,天花板四壁无积尘,无蛛网。 | 每项每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
17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落实设备、工具器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清洗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操作。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不得混用 | 未按要求1次扣0.5分 | |
18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与有资质的收集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签定协议,索取相关资料留存 | 未达到要求扣0.5分 | |
19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用餐结束后,由专人负责检查水、电、气、空调、门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0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1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对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要严格管理。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2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复查记录并及时整改。 | 未及时整改并记录一次扣0.5分 |
一、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用餐服务,洗衣房洗衣服务及农场服务。甲方将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乙方实行外包管理服务。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下列关于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壹年)为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三、各项服务要求及规范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二、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日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一、甲方权利义务: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二、分项报价表;一、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7、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6、提供乙方进行服务所必须的食堂设施设备、水、电、通讯的供应;5、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4、审定乙方撰写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规范;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5、建立、保存服务台账,及时向甲方告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3、自主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外包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2、委派有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规范等工作目标;二、乙方权利义务:
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10、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9、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8、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2款规定,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7、对本项目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方可实施;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外包服务业务,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但不得将本项目的整体服务及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6、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相关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5、因甲方或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第五条质量保证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8、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7、因甲方或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项目成交价格一经确定,服务期内一律不再调整(因人员增减所致的费用除外)。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季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在每季度服务期满后根据相关服务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第六条款项支付四、食堂服务详见附件“食堂服务考核细则”。三、各项服务要求及规范详见“采购文件”。二、管理服务逐步达到创优评审条件。
五、如非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方面的原因,甲方单方提出终止或不续签本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甲方应承担乙方在甲方服务的所有人员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四、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当季总价5%的违约金。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合同的转让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外包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设施设备及全部档案资料等。一、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诚实信用二、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四、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代理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见证方:签订日期:银行帐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以上是合同的简易模版,仅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考,具体条款详见采购文件中所对应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余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拟合同。在食堂月度日常工作考核中,90(含)以上不作处罚,90分以下,按每相差1分1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在当季结算时一并扣除,并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及处理办法:附件:《食堂服务考核细则》
食堂服务考核细则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考核结果 |
1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所有员工安排统一场所更换工作服,统一管理,员工个人用品及包在门卫存放,严禁带入工作职场。 | 每发现1人次违规扣0.5分 | |
2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 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发现一次扣1分,有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项扣0.5分 | |
3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所有员工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 每发现1人次不满足扣0.5分 | |
4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扣0.2,每发现服务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1人次扣0.5分,每发现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1人次扣1分 | |
5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健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定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 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全扣1分,操作规程未上墙张贴扣1分,未组织学习和相关培训扣0.5分(检查台账) | |
6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上班时间穿工作服,开餐时需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上岗。 | 每发现1人次违规扣0.5分 | |
7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适时添置餐具厨具,确保充足可用。 | 每发现1次违约扣0.5分 | |
8 | 餐饮制度及人员管理基本要求 | 爱护设备、设施,不发生人为原因的设备、设施损坏。 | 人为原因损坏设备设施,视情扣1-3分 | |
9 | 用餐时间 | 中餐时间为10:30-12:30晚餐时间为16:30-18:00 | 未按规定时间开餐,每发生1次扣1分 | |
10 | 菜肴质量 | 定期对厨师进行技能培训,并根据季节及市场原材料供应变化推出新的菜肴。 | 检查培训台帐,未按要求培训每发生1次扣0.5分;菜肴无明显变化扣0.5分 | |
11 | 菜肴质量 | 定期对菜肴质量、品种征求意见,设立专职投诉人员,及时反馈调整。 | 未进行此项工作或仅部分完成,每发生1次扣0.5分 | |
12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严把操作卫生关,没有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应粗细加工、荤素加工分开,制作过程中用具、盛器分开,定位存放,冷藏柜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初加工按规定鱼、禽肉、蔬菜分开;蔬菜按要求摘洗、浸泡、切配;剩余物品按要求摆放,菜肴加膜存入冰箱 | 每项每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
13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菜肴留样专人负责,并做好菜肴留样记录,留样实物和台帐的菜名一致。每餐菜肴必须留样时间48小时,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 检查1次不合要求扣1分 | |
14 |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 |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检查1次不合要求扣0.5分 | |
15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开餐时间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勤保洁。 | 未满足要求1次扣0.5分 | |
16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厨房无积水无异味无积累油垢无卫生死角,地面桌面灶台每日清扫2次,冰箱、油烟罩每周清洗1次,主油烟道每年委托专业单位清洗至少4次;食堂周围无蚊蝇孳生地,垃圾不暴漏并及时清运;食堂门窗、地面清洁。桌、椅无油垢,天花板四壁无积尘,无蛛网。 | 每项每次没达到要求扣0.5分 | |
17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落实设备、工具器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清洗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操作。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不得混用 | 未按要求1次扣0.5分 | |
18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与有资质的收集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签定协议,索取相关资料留存 | 未达到要求扣0.5分 | |
19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用餐结束后,由专人负责检查水、电、气、空调、门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0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1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对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要严格管理。 | 未按要求执行1次扣0.5分 | |
22 |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 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复查记录并及时整改。 | 未及时整改并记录一次扣0.5分 |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名。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成交)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1-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项目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代理人的所有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书2-1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开户行:账号:传真: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注:(复印件)粘贴处附: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2-2营业执照(实质性格式)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价(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3-1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2.“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数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为准;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填报要求:3-2分项报价表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 目 | 分项 | 计算 | 备 注 | ||||
项 目 | 分项 | 月工资/人 | 年工资/人 | 人数 | 合计(元) | 备 注 | |
(1)人工费用 | 工种 | 厨师 | 6800 | 6 | 不得低于该工资待遇 | ||
(1)人工费用 | 工种 | 洗衣房工人 | 3600 | 2 | 不得低于该工资待遇 | ||
(1)人工费用 | 工种 | 农场工人 | 4100 | 5 | 不得低于该工资待遇 | ||
(1)人工费用 | 工种 | 小计1 | |||||
(1)人工费用 | 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 | 工种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人数 | 合计(元) | |
(1)人工费用 | 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 | 厨师 | 4250 | 25.70% | 6 | ||
(1)人工费用 | 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 | 小计2 | |||||
(1)人工费用 | 高温费 | 项目 | 元/年/人 | 人数 | 合计(元) | ||
(1)人工费用 | 高温费 | 高温费 | 1200 | 13 | |||
(1)人工费用 | 高温费 | 小计3 | |||||
(1)人工费用 | 人工费用合计(元) | 小计1+小计2+小计3= | |||||
(2)企业费用 | 按项计取 | 1项 | |||||
(3)税金 | 按比例计取 | [(1)+(2)+(3)]*税率 | 按6%计算 | ||||
总计(元/年) | (1)+(2)+(3)= |
合同条款偏离表4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6.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填报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5.企业费用包括耗材、福利、服装、培训、管理、利润、办公、工会等费,税金、政策风险、物价风险等一切其他费用。★4.社保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50元,社保月缴费比例不低于25.7%,高温费按不低于1200元/人*年计算。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人数及税金不得低于上表中数据。(本项为实质性要求。)3.工资、社保费按人均计算。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3.如无偏离,请对应表格要求填“无偏离”。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2)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8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9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10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
常州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采购编号:YT-SC2022-035
成交供应商名称: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97965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1号-1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3019709752
由我公司组织的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洗衣房、农场服
务采购项目,经评审确定贵公司为成交单位,成交总金额为:玖拾
柒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979650.00元)
特此通知,请贵公司持本成交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本项目
采购单位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办理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并在合
同签订后二日内将合同送我公司鉴证备案。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95092727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9853339
常州盈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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