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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8100
(三)预算金额:1,3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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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6人以上。1、每一组带队审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 2、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服务和环保专业知识,对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6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按需求执行 审计范围: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委托业务费绩效审计 审计年限:1 |
(一)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1.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焱同志(2020年4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巢赛红同志(2020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3.对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但自明同志(2019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4.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马增钢同志(2019年8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5.预留年度经责审计项目一个。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对荔湾、海珠、天河、番禺和增城5个分局开展2023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对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2023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三)委托业务费绩效审计 1.广州市2023年度石油化工企业、储油库的储罐和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VOCs排放情况技术评估项目; 2.广州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3.生态环境执法专项项目。 | 1 | 1,300,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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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①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焱同志(2020年4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②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巢赛红同志(2020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③对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但自明同志(2019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④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马增钢同志(2019年8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2 | 上述4项离任经责审计项目事务所都应安排6人以上(其中不少于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不少于1人具有会计师资格,2人熟知环保相关专业知识)进点审计。 ⑤预留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根据情况需要视情况安排人员进点审计) (2)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荔湾、海珠、天河、番禺、增城5个分局和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事务所应安排4人以上(其中不少于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不少于1人具有会计师资格)进点审计。 |
3 | (3)委托业务费绩效审计 对广州市2023年度石油化工企业、储油库的储罐和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VOCs排放情况技术评估项目、广州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和生态环境执法专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事务所应安排4人以上(其中不少于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不少于1人具有会计师资格,2人熟知环保相关专业知识)进点审计,并安排一名审计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担任联络人员。 |
4 | (三)具体工作计划 (1)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工作量自行制定,其中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焱同志(2020年4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驻点审计时间约45个工作日,在2024年10月15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巢赛红同志(2020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驻点审计时间约45个工作日,在2024年12月25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 |
5 | 对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但自明同志(2019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驻点审计时间约30个工作日,在2025年2月25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马增钢同志(2019年8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驻点审计时间约30个工作日,在2025年4月25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预留1个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根据任务公布后45个工作日出具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及月将工作进度应报采购人备案。 |
6 | (2)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标供应商根据实际工作量自行制定。驻点审计时间分别约105个工作日,在2025年3月31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 (3)委托业务费绩效审计。由标供应商根据实际工作量自行制定。驻点审计时间约15个工作日,在2025年5月31日前,正式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在出具审计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前应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汇报。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领导干部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1.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焱同志(2020年4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巢赛红同志(2020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3.对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但自明同志(2019年5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4.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马增钢同志(2019年8月至今)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5.预留年度经责审计项目一个。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对荔湾、海珠、天河、番禺和增城5个分局开展2023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对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2023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三)委托业务费绩效审计 1.广州市2023年度石油化工企业、储油库的储罐和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VOCs排放情况技术评估项目; 2.广州市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3.生态环境执法专项项目。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唐生 020-83203086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