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机关院落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精密空调及UPS维保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停车管理系统维护U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软硬件维修数据库系统存储调试系统优化相关设备故障处理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故障排除办公家具器材文具运行环境日常管理定期巡检系统升级紧急预案制定启动开通性能调整信息点IP配置软件安装相应文档计算机网络连通性故障交换机故障诊断网络技术咨询台式电脑CPU硬盘内存显卡显示器键盘鼠标电源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终端外设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应用软件提供杀毒软件病毒库更新查杀监控终端数据备份知识培训电脑管理设备配件损坏更换软硬件升级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切换设备扩容分析监控系统网络性能检测设备搬迁系统环境恢复现场支持技术方案设备维护报告除尘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监控设备摄像机防护罩无水酒精棉机器正常运行监控机房散热净尘供电传输线路故障隐患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各部份设备全面检查摄像头监视器监控网络设备的外来网络攻击服务器运行状态桌面系统运行检查病毒防御监控中心监控网络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入侵监控核查相关的处理规划相关硬件软件的拆装停车场系统技术人员道闸要注意的保养系统工程师道闸保养道闸出现破损情况检测质量监督详细记录工作的内容挡车杆反光膜破损部分进行修复处理各转动轴加润滑油齿轮受损机油是否需要更换预防性维护系统进行维护测试设备控制微码版本检查技术支援工具物业服务日常报表整理应急保障
金额
131.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120300552
预算金额45.9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1.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11203005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所辖机关院落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1203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所辖机关院落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院落相关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提供7×24小时的维护服务。2、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院落楼层机房运维(包括各院落楼层交换机房),提供7×24小时的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11311979
 合计金额小写: 131197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管理

1

459192.65

459192.65

2

机房精密空调及UPS维保

1

262395.80

262395.80

3

监控系统维护管理

1

393593.70

393593.70

4

停车管理系统维护

1

196796.85

196796.85

合计报价

1311979.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1-24 —— 2025-01-23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5年1月23日

2)交货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维护服务费从乙方正式提供维护服务之日起计,费用按季度结算,乙方于每季度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服务费(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费用说明

本项目维护费用包干,项目所需的维护工具设备,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耗材、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结算方式

(1)资金支付方式:甲方在叁年内按照12次分期支付维护款项,依据《季度考核表》办法,每季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该季度季维护费。注:每次付款前均须提供足额正规增值税发票。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9331.50元,所占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兴支行(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007201240201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一、项目采购要求技术规格、参数

(一)维护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维护类型:所辖机关院落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

(2)位置及范围:市民服务中心片区(包括商务楼、政务中心、图书档案馆、市民会议中心、市民健身中心等),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第二综合楼,原林业局,原劳动局,原工商局,潘家坪,老年大学等机关事务中心所管辖的政府机关办公院落;

(3)服务内容: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院落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精密空调及UPS系统(包括各院落楼层交换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楼层停车管理系统,提供7×24小时的维护服务。

2.总体维护服务要求:

(1)整个维保项目须指定专人或项目技术小组负责处理用户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做到全天候7*24响应,确保用户方能及时找到维保项目的指定专人或小组;人员中至少一名资深工程师做为本维保服务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二年及以上维保经验,且不能随意更换;

(2)更换的备件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被更换的产品完全一样或采用更高型号、更高规格的产品。

(3)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同时对系统软、硬件及数据库系统、存储等进行调试、优化,并做好记录,使系统处于最优工作状态,出具设备清单列表。完成后由双方签字认可。

(二)人员配备

1.人员要求

(1)总服务人数及时间承诺:根据投标文件乙方响应内容,本项目乙方提供具有专业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人员7名,并确保有6人以上专门负责此项目维护, 至少6人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提供热线或电话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解决。乙方应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服务;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用户方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大于12小时;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大于48小时。否则用户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2)管理要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严格按照维护服务合同进行维护服务,严禁租借挂靠资质,严禁转让合同。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维护处技术人员所需办公家具、器材、文具等办公设备,统一服装等都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二、服务内容

(1)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管理

1、现有网络中心机房、机房运行环境的日常管理、维护等;现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检、系统优化、系统升级、故障排除、保养、维修、紧急预案制定和启动;

2、依照需求开通/调整信息点,做好设备的IP配置和软件安装等工作,并建立相应文档。

3、处理用户计算机网络连通性故障。

4、楼层交换机故障诊断、调试与排除。

5、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6、对本中心特别服务内容

6.1 软硬件维修

提供电脑的硬件维修服务,因硬件导致的设备故障(包括CPU、硬盘、内存、显卡、显示器、键盘、鼠标、电源等设备)服务方应免费维修;

提供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等外设的硬件维修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故障处理,因硬件导致的设备故障服务方应免费维修;

提供台式电脑的软件维修服务,包括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各类应用软件等的安装、升级及调试维护。

提供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等外设的驱动安装、升级及调试维护。

提供杀毒软件的安装、病毒库的更新和病毒的查杀。

6.2 在软硬件故障排除中,协助相关使用人做好维护终端工作数据备份。

6.3 对用户单位开展电脑常用知识培训,提高用户单位处理一般计算机故障的能力;协助用户单位建立科学的电脑管理制度,减少故障发生频率。

6.4 超过质保期设备配件损坏更换、系统软硬件升级。

(2)机房精密空调及UPS维保

服务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述要求)

1、建立用户维护服务档案

1.1工程师每次维修、维护服务的记录;

1.2对各个业务系统数据中心等系统预防性维护服务的报告。

2、软硬件服务

2.1提供系统切换、升级、设备扩容服务时的技术支持;

2.2系统软硬件出错日志分析和故障诊断;

2.3现场维修,更换配件;

2.4系统检测诊断

2.5系统优化和性能调整

2.6设备搬迁系统环境恢复的现场支持服务:配合制定用户设备搬迁技术方案,并负责到现场完成设备搬迁工作

2.7提供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和报告

(3)监控系统维护管理

1、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室外温度应在-20 ℃~+60℃,相对湿度应在10%~100%;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10%~80%,留给机房监控设备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2、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每季度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3、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季度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摄像头等;

4、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5、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检查,网络及桌面系统的病毒防御;

6、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如带宽、IP地址等限制。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监控系统网络性能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及带宽的利用率等;实时检测所有可能影响监控网络设备的外来网络攻击,实时监控各服务器运行状态、流量及入侵监控等。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根据用户需要进行监控网络的规划、优化;协助处理服务器软硬件故障及进行相关硬件软件的拆装等。

(4)停车管理系统维护

1、定期安排检查智能停车场设备工作,确定设备有没有出现破损状况。

2、系统技术人员负责按照规程实施各道闸要注意的保养工作。

3、系统工程师负责道闸保养工作的实施,组织监督道闸出现破损情况。

4、全面检测质量,负责对保养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详细记录工作的内容。

6、规划并设定相关保养方案。

7、修整挡车杆,对反光膜破损部分进行修复处理。

8、定期对各转动轴加润滑油,防止齿轮受损。

9、补充齿轮机箱内的机油,并检测机油是否需要更换。

(5)预防性维护方案

1.乙方指派专门的软硬件服务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

2.对系统硬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3.对各个设备控制微码定期进行版本检查,并进行升级。

4.对各主要设备制定专门的维护计划。

5.向客户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工具。

6.尽最大努力预防故障发生,使客户生产正常进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将按季对乙方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细则按照甲方制定的物业服务考核评分表。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服务质量考核文件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期间造成甲方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机关院落弱电智能化系统维护服务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得分

日常报表整理

(15分)

台账管理

5

对弱电设备每日1次巡检,做好日常巡检记录登记,没有巡检或者设备发生故障巡检没有及时发现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报表质量

4

巡检报表的质量:描述不清晰、不完整、内容上有矛盾的一次扣0.5分,没有准确在报表中反映出实际情况,导致服务单位无法掌握准确信息,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绩效考核

3

因日常巡检维保未做好影响被服务单位绩效,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

所提交的报表信息有误造成服务单位项目主管被上级口头点名批评一次扣0.5分,被邮件、书面通报,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巡检服务工作

(35分)

内部巡检

12

对机房及内部设备进行每日巡检,因没有巡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对机房及内部设备每日巡检,因发生故障没有及时发现及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外部巡检

6

对所有的院落弱电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出具巡检报告,当月没有巡检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7

对所有的院落弱电设备每月进行,因发生故障没有及时发现及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维修服务成效

(30分)

响应时效

6

根据维修响应的时效,视晚到时间一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完成结果

6

根据维修后的评估效果,视偏离满意程度一次扣0.5-1分。

恢复时效

6

根据故障恢复的时效,视偏离程度一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处理质量

6

根据故障修复的效果进行评价,如一次性解决故障不扣分,如用户反映故障未解决视问题严重情况扣0.5-1分,扣完为止;

维修投诉

6

服务单位因维修响应、故障恢复、服务结果、服务过程被其他部门投诉,每投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支持成效

(10分)

电话支持

2

提供维保设备的7×24小时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视响应偏离时效性扣0.5-1分,扣完为止;

远程支持

2

提供维保设备的7×8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视响应偏离时效性扣0.5-1分,扣完为止;

现场支持

2

提供维保设备的5×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视响应偏离时效扣0.5-1分,扣完为止;

完成结果

2

根据电话、远程、现场等技术支持方式的完成效果,视偏离满意程度一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支持投诉

2

根据电话、远程、现场等服务过程被服务单位其他部门投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其他管理成效

(10分)

应急保障

3

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应急保障,视偏离满意程度一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预防建议

3

每季的报表中有关设备、数据库等风险隐患的预防性评估及建议情况,视偏离满意程度一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人员纪律

2

根据驻场人员在班值守和巡查工作对本机关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如有违规每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人员考勤

2

驻场人员随机检查考勤情况,缺勤情况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合计得分(总分100分)

备注

1、对服务单位产生较大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0分;

2、擅自变更人员每次扣10分。

3、依据招标方要求提供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可视相关情况每提供一次加1-2分,最高10分,不作为增加费用依据。加分情况另行说明,并双方认可。

4、经服务单位调查确定为不可抗拒因素且服务方不存在责任的情况除外。

5、甲方保留适当修改考核办法权利,供应商必须服从。

6、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得分在100至90分(含90分)之间不扣款,

得分在90至80分(含80分)之间每下降一分(不足一分按一分处理)相应扣除维护经费400元,

得分在80至70分(含70分)之间每下降一分(不足一分按一分处理)相应扣除维护经费600元,

得分在70至60分(含60分)之间每下降一分(不足一分按一分处理)相应扣除维护经费800元,

得分在60分以下每下降一分(不足一分按一分处理)相应扣除维护经费1000元,

连续二次得分在60分以下,限期整改后仍未达标或因此造成严重影响,则认为服务公司不具备维保服务能力,机关事务中心可单方解除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乙方维护服务工作情况,每季度对乙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一次。

(2)甲方需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联系。

(3)乙方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服务经费。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结算周期,甲方有权根据绩效考核扣除相应款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配件更换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服务器硬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密条款:我公司承诺对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辖机关院落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管理、机房精密空调及 UPS 维保、 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系统范围内信息保密,我方工作人员不会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漏甲方内部信息。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7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18号西子商业中心A栋11楼1105房
法定代理人: 周向阳 法定代理人: 陈建民
委托代理人: 邓梦晴 委托代理人: 唐丽娟
电话: 0731-84011030 电话: 0731-82286822
传真: 0731-84011031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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