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58#、59#安全标识标牌加工制作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58#、59#墩安全标识标牌加工制作,含税预算总价9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参加报价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的生产、销售规模,且所生产 的安全标识标牌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身份,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未填)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填)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5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1、项目施工区域在镇海港区内,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镇海港区相关规定,若因自身原因被镇海港区列入禁入名单,甲方将根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付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2、 为确保进度,满足项目施工要求,要求设计师和安装工现场驻点,吃住乙方自行解决,电焊作业人员必须要有电焊证(应急管理厅发放)。
3、标识标牌如有损坏和维护,甲方不提供二次维修费用。
4、项目涉及高空作业、动火作业,要求乙方提供登高车、完成加芯赋码的电焊机。
5、要求供应商监护人员持有镇海港区发放的特殊作业监护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25 16:30至2024-06-29 07:30。(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6-28 18:00。采购人将于2024-06-28 08: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9 07:3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6-29 07:30。
6、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联系人:赵志杰
电话:13213534738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 598号6号楼八楼/浙江 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 598号6号楼六楼
电 话:0571-87669555/0571-8766956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