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沧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0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af-zb-2024061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137593568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胜姣0871-653661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临沧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AF-ZB-2024061
2.项目名称:临沧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万元
5.最高限价:57万元
6.采购需求: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云自然资权益〔2024〕430号)要求开展临沧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临沧市范围内的全民所有未利用地、95种具有储量的矿产资源国家级资产清查价格测算和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基准时点: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6年6月底前,将成果中的实物量、价值量、使用权状况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时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最终成果资料及数据汇交、更新入库,并通过省级审查合格,全面完成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止。自然资源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清查工作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云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云自然资权益〔2024〕430号)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注:上述网站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指: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零缴税或成立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指: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满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测绘资质证书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④委托代理人获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至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络获取:网络获取需将上述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公司邮箱:ynafxmgl@163.com,并电话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报名确认事宜(电话:0871-65366128)。
4.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城市规划馆3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城市规划馆3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afxmgl.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市政协2楼
联系方式:陈老师 13759356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方式:1352922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胜姣
电 话:135292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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