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五个石渣堆、废石等资产公开处置交易公告
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同兴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对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五个石渣堆、废石等资产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公开处置。有意竞买者请与我中心联系并咨询相关事宜。
一、项目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驻马店市驿城区同兴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标的情况介绍:本次标的物为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五个石渣堆、废石,均是由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新生产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土石料,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内。本标的物共计两个采坑点,五个石渣堆,矿土混合料总计656430.48方,约156.6万吨,评估价格为16203200元。
标的物信息表
标的 |
位置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万吨) |
单价 (元/吨) |
总价值 (万元) |
竞拍起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5处石渣堆 |
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治理区内 |
5处石渣堆 |
18.85 |
6.70 |
126.30 |
1620.32 |
200 |
由于3个标的物位于同一个矿山生态修复区内,工作场地存在着相互交叉,要求三个标的物整体竞价。按照总价值作为底价竞价,最终以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
采坑1 |
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治理区内露天采坑1 |
边坡整治采坑1产生废石(有裂缝) |
81.97 |
3.80 |
3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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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坑2 |
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治理区内露天采坑2 |
边坡整治采坑2产生大块废石(完好) |
55.78 |
21.20 |
118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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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废石清运工期要求自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清运结束。 |
3、转让标的挂牌价:16203200元。
(二)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7时止。
(三)转让标的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有意竞买者请与标的展示联系人联系。
(四)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转让标的由河南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豫丰源咨字(2024)第11090号),评估价值为16203200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7时止。
四、竞买保证金设定
1、缴纳金额:2000000元。
2、缴纳方式:转账(网上报名通过的竞买人必须从本人银行账户、公司从基本账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转账到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内。不得使用现金或他人账户交纳保证金,否则系统不认可,不能参加网络竞价)。
3、本次网络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7时。
五、网络竞价方式及网络竞价时间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竞价规则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网络竞价时间:标的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买受人可采用一次性或分批次缴纳到出让人指定账号(缴款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城区支行,账号:*010002,转款须备注: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五个石渣堆、废石竞拍成交价款)。如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应在成交公告后5日内缴纳;如采用分批次缴纳,要求最多分三次缴纳完,缴纳比例采用“433模式”,第一次缴纳应在发布成交公告5日内缴清,第二次缴纳应在发布成交公告后90天内缴清,第三次缴纳应在发布成交公告后180天内缴清。
七、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交易公告中浏览《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五个石渣堆、废石等资产公开处置公告》,了解有关信息,从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或打印《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了解网络竞价的规则要求和转让标的有关信息。
2、有意竞买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产权交易类栏目中下载《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请各位竞买人认真按照《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会员注册、网上报名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络竞价等所有环节的相关操作。竞买人在会员注册、报名等环节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如有虚假,由竞买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网上报名通过的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上传或提交相关资料、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成功的竞买人按照本公告、《网络竞价须知》、《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和说明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活动。
4、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公告下方《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的内容。
八、特别声明
1、本次竞拍标的物的数量以勘查设计单位出具的土石方计算报告和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出让人以任何形式所做的介绍及工作人员对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包括:体积、重量、质量、瑕疵问题等其他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出让人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如对标的物的量(包括:体积、重量、质量)存在异议,在标的物展示期间竞买人应对竞拍标的进行全面详细了解,包括标的信息、存在问题及应缴纳税费等。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中标后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约定义务并如期缴纳成交价款及保证金。
2、竞买人自愿承担该标的物的竞得风险,我中心及出让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及担保责任。
3、转让标的按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须到现场查验标的,自行了解已知标的存在的潜在风险问题,未查验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经提出受让申请,即视为知晓认可转让的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解决存在问题的责任及竞得风险。未说明瑕疵情况的标的也可能存在未知的历史遗留问题或纠纷,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同样视同竞买人已认可相关标的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并自愿承担解决存在问题的责任及竞得风险。竞买人中拍后不得以解决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为借口贻误工期或违约,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
4、转让标的的移交以转让方按照现场指认的实时现状为准,转让方保证竞买人购买的数量,但是不对标的的整体性、质量性、物理性、使用性等作承诺担保,成交后至标的物全部移交完毕期间,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动成交总价。
5、本次标的移交过程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本次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7、本次竞拍标的物涉及的处理废石所须采用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施工工艺,以及破碎、挖掘、装卸、运输、损耗、自行协调运输道路关系及道路维护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8、竞买人成交后应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开展清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全部调运出治理区(禁止随意堆放到项目区内或项目区外,如因乱堆放造成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为保障矿山生态修复进度,买受人须于规定时间内按相关合同、设计要求清运完毕,期限届满后未清运完毕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期,必须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让人书面同意,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场地管理费用。
9、清运期间买受人须服从出让人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该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设计的范围及高程进行作业,不得超指定范围清运、不得对该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造成负面影响。
10、买受人在运载本次竞拍石料的车辆为避免超载重损毁道路,故涉及运输的车辆总吨数需符合相应道路的承重要求,运输、装卸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注意安全施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清运标的物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买受人在车辆运输标的物过程中应遵循交通、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休息,因此引起的相关责任、产生的相关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12、本次竞拍的所有标的在加工、利用、运输、堆放过程中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自然资源、生态、应急、交通等事项,由买受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转让标的展示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林业村马竹园林场废弃矿山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与标的联系人预约后自行对标的进行实物勘查。
标的物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3837196257
王先生 15236339157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96-2609285(公休日除外)
交易中心联系人:景先生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96-26130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网络竞价须知.doc
诚信承诺书.pdf
竞买承诺书.pdf
驻马店市产权网络竞价受让人操作手册.pdf
资产转让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