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交易类型 | 项目状态 | 挂牌价格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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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ZC[2021]029 | 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 资产转让 | 1850000000 | 2021-10-21 |
项目编号 | JWZC[2021]029 | ||
项目名称 | 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850,000,000.00元 | ||
挂牌期限 | 2021.9.17—2021.10.21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1,849,379,906.81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立恒永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立永评报字[2021]D009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1年8月24日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2021年8月26日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二届第172次)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所在地 | 济南高新区中欧制造业产业园航天大道以北、天玑路以东、引黄干渠以南、天玑东路以西。 | ||
标的简介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高功率芯片生产项目一期土地使用权、一期一阶段地上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转让标的不含第三方自行出资建设的二次配、部分特气、大宗气站地上建(构)筑物及自大宗气站地上建(构)筑物至其他生产厂房的管道、燃气系统的支管、115管廊等)。该项目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引领项目,被列为省、市重点工程,该项目投资强度需大于600万元/亩。 2、土地使用权位于济南高新区中欧制造业产业园,航天大道以北、天玑路以东、引黄干渠以南、天玑东路以西,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63587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11946平方米(约317.92亩),使用期限2019年3月20日起2069年3月19日止。 3、地上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其中晶圆生产厂房1栋、动力厂房1栋、外延厂房1栋、库房4栋、硅烷站1栋、废水处理站1栋、220KV变电站1栋、门卫2栋及配套设施,以及场区绿化、道路等市政配套工作。 4、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以上转让标的及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立永评报字[2021]D009号《资产评估报告》。 5、标的查看联系人: 李颉 联系电话:13335193571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5.5亿元。 2、意向受让方需为在本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及/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车规级功率半导体芯片的设计、制造、封装等全产业链。 4、意向受让方及/或其控股股东具备半导体生产项目经验年限较长,且具备项目成功通过国家发改委窗口指导经验的优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限内联系转让方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交割和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标的资产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费用,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或放弃受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未成交的,保证金按照《济南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项目成交的,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保证金于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时抵作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成交价款付款方式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 ||
特别事项披露 | 1、该标的相关的地上建(构)筑物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房产面积差异、维修、运行等情况均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除质保责任外,转让方不作担保和承诺,如有自然损坏的情形,转让方不负责修复,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2021年1月13日,济南富元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中555项“厂房设施”办理融资租赁,融资金额共计1亿元,租赁期限为“每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24个月”;此款项还款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前结清。 3、目前地上建(构)筑物除220KV变电站仍在建外,其他项目已基本完工,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尚未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所有未完成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工作、转让标的所有剩余工程款的支付。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两个周期。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6010100101304506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88018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