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新大厦3楼及7楼办公场所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943,005.94元,建设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其中3层东侧面积约760平方米,7层改造区域面积约200平方米),包括对创新大厦3楼及7楼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室内装修设计、暖通、电气、给排水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与大楼给排水、强弱电的衔接设计工作,还应包含重点部位的效果图(如会议室、培训室、员工之家、独立办公室)、施工图审查等。提交施工图和概(预)算、配合造价咨询单位概(预)算审核、施工期间现场服务、设计变更、配合完成工程验收的和竣工图的编制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完成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完成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协助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及完成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注:需配合招标人在工程设计阶段先进行现场场地原有间墙、天花等的装饰面拆除。
2.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期30日历天,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43,005.94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18,631.23元,施工费限价1,737,499.72元,预备费限价(投标时不参与下浮)86,874.9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及专业消防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建筑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打印页加盖公章);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页加盖公章);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8日09时30分到2021年12月14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2室),招标文件费500元/套。
需邮购的,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单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zyzb888ns@qq.com邮箱,我公司收到邮件后当日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550880220297500168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7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将于6.1规定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suci.com/)及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yaodaili.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监督电话:020-84689432
招标人联系人:吕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1140928
传真:020-31140928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2室
邮编:511000
开户名称: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营业部
帐号:955088022029750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