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7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zb-2023-112
预算金额29.74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QHZB-2023-1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744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华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QHZB-2023-112 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 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 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 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 710 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开标室。
七、其他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 710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HZB-2023-112
2、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邻里中心功能室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9744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功能室家具、设备等,具体明细后附,要求产品有合格 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价格包含运输、安装后期维护维修服务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 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 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8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 710。
3、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 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 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 710 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新村 220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639835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七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316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316618
2023 年 08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华林新村 220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 639835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 200 米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43166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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