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泊头市江江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京京0311-6812105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泊头市江江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江江河治理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泊头市江江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泊发改审批【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泊头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江江河三岔河桥和左桥桥改建,缴桥闸维修加固,闸所改建,江江河穿城段(洼里王村桥)护砌等及建安工程对应的水保、环保措施。 2、本次施工标1个标段。3、计划工期:3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优良。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根据沧水字【2023】11号沧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实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化考勤办法》要求,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水利建设项目(含 EPC 项目),应全部纳入信息化考勤管理;本项目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B 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C 证)、质检员等。相关单位合同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采用蓝牙考勤机+位置+人员动态刷脸的形式进行,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项目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的重要参考。以上人员每发现一人次缺勤,处罚金额2000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做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疗保险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包含缴纳单位、姓名)、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主要人员,如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金额为每人30万元)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9-04 09:002024-09-10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2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三: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四: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五: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8.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8.4本项目监督部门:沧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监管科;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21号;投诉电话:修先生 0317-2171918。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311-68121052,hebeizhicheng@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水务局

电话: 0317-2171918

电子邮箱: /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泊头市江江河治理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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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秦松青

联系人: 曹京京
电话:

0317-8187922

电话: 1336366913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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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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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zhicheng@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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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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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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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016156360505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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