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11014910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钟灵路1处房产招租(2年)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钟灵路107号5幢1-6房产招租(2年),挂牌价23,620.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2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信州区钟灵路107号5幢1-6房产招租(2年),租赁面积42.79平,起拍价1.18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6万元。租金半年一付,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的房屋租金。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盛业(2024)房估字第264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周期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标的成交后7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分期付款,详见重大事项,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以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事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9326050 |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