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因实验需要,对我单位一批日常使用试剂进行采购(见附件清单)。委托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采购。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药品销售资质;
(二)报价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之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评审方法及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满足采购清单内所有技术参数要求且单价费率报价最低者中标。项目总预算3.5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采购需求,所采购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等信息要求。见附件清单。
五、中标人供货价格计算方式
供货价格(单价)=最高限价(单价)×中标费率
六、最高投标限价:100%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 2 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据实结算,结算价=∑供货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八、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药品销售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限邮寄或人工投递至: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三)截止时限为2024年11月12日17:30。
九、评标定标
(一)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附见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应全部响应,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十、其他要求
中标方应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现中标方存在虚假应标等,除取消中标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556-5256077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附件: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中心-招标-试剂耗材.xlsx
因实验需要,对我单位一批日常使用试剂进行采购(见附件清单)。委托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采购。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药品销售资质;
(二)报价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之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评审方法及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满足采购清单内所有技术参数要求且单价费率报价最低者中标。项目总预算3.5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采购需求,所采购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等信息要求。见附件清单。
五、中标人供货价格计算方式
供货价格(单价)=最高限价(单价)×中标费率
六、最高投标限价:100%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 2 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据实结算,结算价=∑供货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八、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药品销售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限邮寄或人工投递至: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三)截止时限为2024年11月12日17:30。
九、评标定标
(一)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附见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应全部响应,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经标后审查虚假应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十、其他要求
中标方应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现中标方存在虚假应标等,除取消中标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556-5256077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附件: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中心-招标-试剂耗材.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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