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项目部
碎石、天然砂第2次竞价采购公告
2023-LQ1GS-LMXMLJ2-WZ-029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项目部碎石、天然砂竞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项目部碎石、天然砂竞价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LJ2标段由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位于娄烦县境内,起讫桩号为K19+990-K36+159,路线总长16.156公里。全线共设桥梁20座,隧道1座,桥隧比36.6%,故混凝土较多,根据施工混凝体配合比计算,现需大量采购原材料碎石、天然砂。
1.5 电子商务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项目部所需的碎石、天然砂。
2.2 标包划分:本次竞价采购共分四个标包,投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具体限价和标包划分如下:
第一标包:最高限价2474154.68元,保证金取整49483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吨) | 含税金额(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碎石 | 石灰岩5-10 | 吨 | 1100 | 53.11 | 58421 | 我家村1#拌合站 | 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13%增值税费等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5700 | 62.15 | 354255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2600 | 62.15 | 161590 | |||
2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9303 | 64.41 | 599206.23 | 凤凰村2#拌合站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4000 | 64.41 | 257640 | |||
3 | 碎石 | 石灰岩5-10 | 吨 | 2700 | 59.3235 | 160173.45 | 鹰落沟3#拌合站 |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10000 | 67.913 | 679130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3000 | 67.913 | 203739 | |||
合计 | 2474154.68 |
第二标包:最高限价2256384元,保证金取整为45128元。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吨) | 含税金额(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1500 | 50.85 | 76275 | 我家村1#拌合站 | 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13%增值税费等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5400 | 55.37 | 298998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3000 | 55.37 | 166110 | |||
2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4000 | 53.11 | 212440 | 凤凰村2#拌合站 |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4000 | 57.63 | 230520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3000 | 57.63 | 172890 | |||
3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8000 | 53.11 | 424880 | 鹰落沟3#拌合站 |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9000 | 57.63 | 518670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2700 | 57.63 | 155601 | |||
合计 | 2256384 |
第三标包:最高限价4683297.9元,保证金取整为93666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吨) | 含税金额(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1180 | 50.85 | 60003 | 我家村1#拌合站 | 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13%增值税费等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2700 | 62.15 | 167805 |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1800 | 55.37 | 99666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2600 | 62.15 | 161590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1500 | 55.37 | 83055 | |||
2 | 碎石 | 石灰岩5-10 | 吨 | 4739 | 55.37 | 262398.43 | 凤凰村2#拌合站 |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4000 | 53.11 | 212440 |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11000 | 64.41 | 708510 |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7067 | 57.63 | 407271.21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4021 | 64.41 | 258992.61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5000 | 57.63 | 288150 | |||
3 | 碎石 | 石灰岩5-10 | 吨 | 2700 | 59.3235 | 160173.45 | 鹰落沟3#拌合站 | |
碎石(尾矿) | 尾矿 5-10 | 吨 | 3500 | 53.11 | 185885 | |||
碎石 | 石灰岩10-20 | 吨 | 10000 | 67.913 | 679130 | |||
碎石(尾矿) | 尾矿 10-20 | 吨 | 9000 | 57.63 | 518670 | |||
碎石 | 石灰岩20-30 | 吨 | 4000 | 67.913 | 271652 | |||
碎石(尾矿) | 尾矿 20-30 | 吨 | 2740 | 57.63 | 157906.2 | |||
合计 | 4683297.9 |
第四标包:最高限价2622151.44元,保证金取整为52443元。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吨) | 含税金额(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水洗砂 | 天然砂 | 吨 | 18986 | 122.04 | 2317051.44 | 凤凰村 2#拌合站 | 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13%增值税费等 |
2 | 水洗砂 | 天然砂 | 吨 | 2500 | 122.04 | 305100 | 鹰落沟 3#拌合站 | |
合计 | 2622151.44 |
2.3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按照项目实际数量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 工程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2.5 质量/技术标准:材料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第二标包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同时需具有采矿许可证等。
(2)第一标包、第三标包和第四标包的供应商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若为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碎石生产商需具有采矿许可证等、天然砂生产商须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等。
若为经销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 年 11月 1 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年11月30日8时至2023年12月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2021年4月10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除外)。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4.2.1第二标包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采矿许可证等;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截图;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业绩资料;
(6)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7)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2.2 第一标包、第三标包和第四标包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若为碎石生产商同时需具有采矿许可证等、若为天然砂生产商同时须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等;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截图;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业绩资料;
(6)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7)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根据标包数量推荐对应数量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靠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该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按合同要求 。
6.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标包:49483元,2标包:45128元,3标包:93666元,4标包:52443元。
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投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指定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备注岚马LJ2标第1、2、3、4竞价采购投标保证金(若字数太多可缩减说明),未备注且无法核实投标人响应保证金信息的,将按照投标人未递交响应保证金处理。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太原小店支行
帐 号:8115501012400427440
联 系 人:刘霞
财务电话:13835115086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投标人将报名材料提交后,联系采购人审核报名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报名资料审核合适后,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人报名资料通过,即可进行投标报价。
6.3、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债权担保;
保证金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 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将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按照结算比例返还;采用银行保函时,在合同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并同时提供银行查证授权书,具备出具相应银行保函资格的或其上级银行出具。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3年12月4日10时00分。
7.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4日18时00分。
7.3 报价方式:含税价。
7.4 起始价:见采购范围及要求 。
7.5 报价梯度:总价最低降幅为该报总限价的千分之一,具体详见各标包(供应商报价的最小降幅)。
7.6 报价有效期:30天 。
7.7 其他规则: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8.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8.3 成交公示的期限: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9. 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0351-8712095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路基桥隧工程LJ2标段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503401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