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尾某部防台水鼓维修保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重招)更正公告(2023-JWHJGD-G1022)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hjgd-g10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汕尾某部防台水鼓维修保养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重招)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WHJGD-G1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尾某部防台水鼓维修保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重招)
首次公告日期:2023-10-11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原采购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
(三)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工、刘工    
电    话:  0660-3211321   
传    真:       /       
地    址: 汕尾市区滨湖路泰濠公寓一栋(中鑫大厦)写字楼四层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工         
移动电话:   1899826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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