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7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庆玲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冬燕0513-83868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6-02 17:28:41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72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6       计划竣工日期:202312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开发区内永顺路(滨江大道-林洋路)、恒丰路(滨江大道-林洋路)、民丰路(滨江大道-林洋路)、精工路(人民路-南苑西路)、牡丹江路(滨江大道-西苑路)、南苑西路(滨江大道-西苑路)、银河路(滨江大道-海洪路)、精英路(海洪路-志圩线)、凯旋路(华石路-志圩线)、灵峰路(果园路-志圩线)、人民西路(林洋路-西苑路)、黄浦江路(华石路-林洋路)、腾飞路 (人民路-银河路)、腾飞路(南苑西路-牡丹江路)、科汇路(牡丹江路-世纪大道)、科苑路(牡丹江路-世纪大道)、滨江大道(南苑西路-恒丰路)、滨江大道(恒丰路-世纪大道)、林洋路(富源路-世纪大道)、华石路(富源路-世纪大道)、海洪路(富源路-世纪大道)、新洪路(富源路-世纪大道)、果园路(人民西路-南苑路)、清风路(银河路-富源路)、富源路(启秀路-志圩线)、港西路(中央大道-南苑西路)、世纪大道(和平路-西苑路)共27条路进行修复。

本次对管段内局部损坏采用局部树脂固化、不锈钢套筒自锁修复;对多发性损坏采用玻璃纤维紫外光固化内衬(CIPP);对管道内障碍物、残墙等进行清理,再视情况采取后续措施;对管段内损坏严重及存在较大程度结构缺陷无法进行非开挖修复的现状污水管道进行开挖修复,具体开挖修复范围详见平面设计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2018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 万元市政工程(施工内容中必须含给排水工程占比20%以上)。

3.3.22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1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履约能力:在本工程自发布公告之日至开标前连续10天,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全部余额每日能达到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准备资金,达到控制价的10%(余额是指截止到当日23:59:59的余额)须提供银行证明材料,并提供授权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账户进行查询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授权书的有效期须不少于3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传至“其他材料”模块,否则作零分处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2日至2023年62509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6250900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88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829号(东宸酒店二楼)

联系人:杜庆玲

联系人:袁冬燕

电话:0513-69961341

电话:0513-83868896

 

   人: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人:

招标代理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人:                      

                                      2023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