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金额
53.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70300180
预算金额5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73123408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XZP202307030018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连云
港市新浦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拆除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03 08:30到2023-07-10 17:3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4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14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4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P2023070300180
项目名称:新浦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15160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拆除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
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
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
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见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
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
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
资质,格式自拟)。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
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5月由投标人为
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格式自拟);
(5)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
572号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
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
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2022年12
月-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
分至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U盘1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
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连云港市新浦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陇中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731234083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新浦中学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陇中路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17312340836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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