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2]政招字第A-08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吴卫璟
项目联系电话:180605138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0591-853238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文秀、吴卫璟18060513824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福顺恒[2022]政招字第A-087号),预算为人民币3250000元。现发布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有建议或意见可以在征求意见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含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达至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未按要求提交的建议书将不予接受。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7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会人员应严格按国家、福建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工作,并出示闽政通健康码等工作。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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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2日 00:00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3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文秀、吴卫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0513824 | ||
采购单位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0591-853238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福建顺恒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文秀、吴卫璟18060513824 | ||
附件: | |||
附件1 |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docx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docx |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加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 |
交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
开户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账 号 | 35001896407052506367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0591-8370658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所投合同包号____1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供货/服务地点 | 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服务期限 |
1 | 1 |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 |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32500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2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合同期满或按实结算金额达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若福建省福清监狱“2021-2023年度福建省福清监狱罪犯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服务期满,本项目合同同时终止。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供货中的风险并填报合理的报价。 | ||||||||
付款方式:按月按实结算,中标人应在次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配送物品数量验收单、采价小票及相关材料完成好对账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提交到采购人相关部门,如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提供上述结算凭据或提供的结算凭据不合格,导致无法付款,产生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未及时交纳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中标人。 | ||||||||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涉及的所有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管理、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服务的盈余或亏损均由中标方享有或者承担,中标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有关违约责任详情请查阅合同文本。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
2 | 10.4 | 1、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纸质投标文件包封: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时投标文件共要包封4份: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全部包封1份; ②报价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全部包封1份; ③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全部包封1份; ④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包封1份。 |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果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FA)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评标总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项(F2)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前者仍都相同的,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1家。 |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记载的为准,招标文件获取以《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记录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监管部门。 | ||||||||
12 | 18.1 | 财政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标准计算后收取。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服务类费率 50万元以下 1% 50万元-100万元 0.9% 100万元-500万元 0.5% 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号:118060100100013747。 (4)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除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规定来执行。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 服务类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 | 50万元-100万元 | 0.9% | 100万元-500万元 | 0.5%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 服务类费率 | |||||||||
50万元以下 | 1% | |||||||||
50万元-100万元 | 0.9% | |||||||||
100万元-500万元 | 0.5% | |||||||||
14 | 10.9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向我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开标前一日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
1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3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加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 |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明细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明细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制作、密封、标记的; |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具体如下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或交付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支付方式、交付条件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⑤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⑥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①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③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 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①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③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⑥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⑦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明细 |
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2、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5、技术部分“★”标示的内容存在负偏离。 |
6、技术项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项总分50%,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 |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
4、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中响应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技术响应情况 | 11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分,具体分值分布如下: (一)产品质量要求:每负偏离1项扣0.8分,全部满足得5.6分,(共7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二)其他事项要求:每负偏离1项扣0.6分,全部满足得5.4分,(共9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
2.货源保障及贮藏等能力 | 1 | (1)投标人具备自有、合作或租赁的家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满分1分)注: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非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合作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货源保障及贮藏等能力 | 1 | (2)投标人具备具自有、合作或租赁的蔬菜基地在500亩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1分)注: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非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合作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货源保障及贮藏等能力 | 2 | (3)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情况打分:1000平方米≤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0.5分;2000平方米≤仓储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1.5分;3000平方米≤仓储面积的得2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仓储的实景彩图和自有或租赁仓库的证明材料(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非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货源保障及贮藏等能力 | 2 | (4)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情况打分: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2分,2000平方米≥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5分,1000平方米≥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300平方米的得1分,保鲜库和冷冻库累计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下不得分。(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非投标人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货源保障及贮藏等能力 | 1 | (5)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冻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对冷库温度设备进行送检校准的得1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复印件,送检单位、被抽样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设备投入情况 | 2 | (1)投标人具备食品检测室且具备食品相关的检测仪器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检测室照片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检测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及仪器清单,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设备投入情况 | 1 | (2)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系统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设备投入情况 | 2 | (3)投标人拟投本项目设备情况:具备食品加工设备的得1分;具备自动包装设备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4.诚信经营 | 1 |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对自身的生产计量设备进行送检校准的得1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复印件,送检单位、被抽样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5.管理方案情况 | 2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方案情况(例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经理岗位职责、司机岗位职责等)在完善、合理、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特色承诺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6.供货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情况,方案中至少包含供货实力情况、货源渠道等内容。由评委进行评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方案中须提供长期合作的供货商的合作合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双方往来账单款项证明。 | |
7.食品安全保障情况 | 2 | 根据投标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保障方案、保障设备、整体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等方案进行评分(须提供详细可行的方案、保障措施及确保方案落实的人员设备相关资料),由评委进行评审: 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2 | 根据投标人运营的商超或农贸市场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运营一个商超或农贸市场得1分,每增加1个得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证明材料,若为租赁(转让)场所,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租赁(转让)合同、租金银行转账证明,否则不得分。 | ||
9.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 | 2 | (1)根据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由评委进行评审: 管理机制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9.货源可追溯管理机制 | 1 | (2)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溯源系统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0.食品安全检验报告 | 2 | 根据投标人所配送的2020年以来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蔬菜类、干货类、调料类、牛奶饮料类、禽蛋类、冻品类、水果类检测报告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得0.2分,满分2分。须提供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1.食材分拣系统 | 2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食材分拣系统的得2分,需提供分拣系统购买发票复印件、购买合同、分拣系统后台操作说明、分拣系统前台操作说明、分拣设备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
12.特色服务 | 2 | 投标人自有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线上商场下单功能,且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管理后台及手机线上下单功能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13.售后服务方案 | 2 | 投标人提供包括应标货物的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安排计划,要求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应急保障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14.应急预备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在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新冠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的得1.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14.应急预备方案 | 2 |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完成的对肉类含(鲜肉)送检的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打分,检验报告为阴性的<5份得0.5分,5份≤检验报告为阴性的<8份的得1分,检验报告为阴性的≥8份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有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核查) | |
14.应急预备方案 | 3 |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完成的对运输车辆等场所设备进行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检验报告为阴性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核查)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2)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3)投标人具有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及内部审核员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5)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6)投标人具有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7)投标人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型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每份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
3.服务响应时间 | 3 | 考虑到保障服务响应时间,配送便利性,应急处理能力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到采购人(以供应点为标准)的响应服务时间进行评分,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的得3分,30分钟≤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60分钟的得2分,60分钟≤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90分钟得1分,响应时间超过90分钟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承诺按响应情况履约,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或虚假承诺。 |
4.车辆配置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冷冻车或厢式货车)进行评价:配备3辆冷冻车得1分,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租赁需提供合同)车辆的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人员配置情况 | 2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生物技术或食品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名的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持证人员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
5.人员配置情况 | 2 | (2)为保障服务品质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投标人需对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合理分工作出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15人的得2分;15人>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10人的得1.5分,10人>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5人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②人员清单中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③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鲜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
2 | 鲜禽肉 | 通过视觉、嗅觉、触觉等鉴定禽肉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符合质量要求:眼球饱满、平坦或稍凹陷,具有该禽肉固有的光泽(包括肉的皮肤及切面),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肌肉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该禽肉固有的气味,无内脏。 |
3 | 冻猪前排 |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
4 | 冻脊骨 |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
5 | 冻猪筒骨 |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
6 | 冻猪蹄 |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7 | 冻白条鸭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0.8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
8 | 冻白条鸡 |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0.6—1.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涧,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
9 | 冻牛肉 |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
10 | 冻羊肉 |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粘手,肉质紧密。 |
11 | 冻鱼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12 | 冻肉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13 | 冻贡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14 | 冻鸭腿 | 无残羽,无伤斑和溃烂,表皮光滑,无血水,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15 | 冻鸡腿 | 无残羽,无伤斑和溃烂,表皮光滑,无血水,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16 | 冻鸡翅 |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
17 | 冻鸡脚 |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18 | 火腿 |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
19 | 腊肉 |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20 | 腊肠 | 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21 | 冻鱼 | 冻块清洁、坚实、表面平整不破碎,冰被均匀盖没鱼体。解冻后具有鲜鱼固有色泽及花纹,有光泽,无干耗、变色现象,有鳞鱼鳞片紧贴鱼体,体表和腮丝具正常鱼特有滋气味,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鱼肉无异常,无外来杂质。未去内脏鱼鱼体完整,无破肚现象;去内脏鱼内脏去除干净;剖割鱼内脏去除干净,切面平整,大小基本一致,部位搭配合理。 |
类 别 | 资 质 证 明 |
畜禽冻肉类 |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肉制品 |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菅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蔬菜 | 《营业执照》 |
副食品 |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畜禽 冻肉类 |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 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售集散地当地政府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
畜禽 冻肉类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
畜禽 冻肉类 | 3.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肉制品 | 1.《检测报告》 | 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半年内有效) |
肉制品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
肉制品 | 3.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冷冻水产品 | 1.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冷冻水产品 | 2.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鲜活水产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蔬菜 | 1.检测报告 | 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加盖公章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
蔬菜 | 2.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冷链(冷冻)食品 | 检测报告、检疫合格证 | 食品应有核酸检测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合同要求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3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4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5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6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7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8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9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0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1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2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3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4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5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6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7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8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9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0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1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2 | 4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3 | 6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24 | 6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下浮率(%) | 服务年限 | 备注 |
1 | 小写: ; 大写: 元整。 | 2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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