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御临镇关堰、中庄、石龙村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山坪塘整修、过水涵洞及堡坎工程招标公告
邻水县御临镇关堰、中庄、石龙村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山坪塘整修、过水涵洞及堡坎工程是经邻水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邻水务发〔2024〕45号)、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御临镇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一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邻发改〔2024〕550号)批准建设。现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1、关堰村6组教官湾至草堂湾新建过水涵洞1处;2、关堰村下湾、高湾处各整治山坪塘1口;3、中庄村1组整治山坪塘1口;4、石龙村5组修建堡坎1处。(以上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邻财投〔2024〕370号评审清单为准);
(二)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三)最高限价:34.69万元;
(四)建设地点:邻水县御临镇关堰、中庄、石龙村;
(五)资金来源: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
(六)验收及资金拨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御临镇政府组织项目村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县水务局完成工程量复核,且质量合格后,依序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进度款,审计后依序支付审计金额97%进度款,同时扣除审计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项目结算资金不得超过项目下达投资资金,缺陷责任期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时间起,计算1年)。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水安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4年8月7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单位密封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全套资料,到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乡村振兴办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报名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5)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9)《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10)2年内实施1个相同及以上金额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资格响应费用收取: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2日15:00-15:20在御临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签到;2024年8月12日15:30审核资格;16:00开标。
相关说明: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2.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3.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5.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本项目要求提交的近2年业绩计算时间为: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7.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8.工程量清单详见附后。
五、招标事项
该项目实行前3名中标法,第1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购置民工意外险、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人依次递补履约。
相关说明: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进行现场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方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低于最高限价85%)的潜在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价5%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凭相关票据在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乡村振兴办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且合格验收,该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御临镇锦绣路1号
联系人: 曹先生(15182047529)(业务咨询)
刘先生(13882659518)(财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
联系人:钟先生(0826-6907580、13541850282)
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