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多媒体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19-800-018)
公示结束时间:2019-12-19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多媒体采购及安装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大连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6.3936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上海宝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8.2648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津精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8.8429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大连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峰,身份证号码:450482199112132492;
中标侯选人(上海宝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日洪,身份证号码:352136198308161313;
中标侯选人(天津精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邓春贵,身份证号码:45222619920601573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大连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上海宝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天津精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100767899
传 真:0771-4875681
邮箱:fengjian@gig.cn
三、其他
受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GTZX-19-800-018
标段名称: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多媒体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华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6.3936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宝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8.2648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津精武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758.8429 (万元) ;质量满足要求;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19-12-16 至2019-12-19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大厦42楼
联系人:颉俊斌
电话:18677795168
电子邮件:631436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大厦9楼
电话:18100767899
电子邮件:fengjian@gi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