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98.32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jy-zc-2022-184
预算金额98.92万元
招标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兰老师0941-821151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姑云0933-8212998
中标公司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8.32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NJY-ZC-2022-184
二、项目名称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103号世融嘉轩21号楼 11007室 |
98.32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发儒,王天臻,刘志龙,朱瑞花,胡福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标准
收费金额:1.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州合作市腊子口路156号
联系方式:0941-821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530号连铝大厦三楼A022号(甘肃电商谷产业园)
联系方式:0933-821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卓玛加
电 话:0941-8211515
附件下载 | |||
中标公示.pdf中标公示.pdf 招标文件电子章.pdf招标文件电子章.pdf |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审查表
采购项目名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采 | 管理咨分散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 | 98.92万元 |
采购名称 | 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 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标组建 | 购人代表:1人3人经济类:1人 | 购人代表:1人3人经济类:1人 | 谈判、询价小组组建方案 | 专业类:0人:经济类:0人 | 专业类:0人:经济类:0人 |
招标采购公告指定发布媒体 | 甘肃政府采购网 |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赔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赔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赔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赔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赔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附件:1.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2.本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分项预算表(需加盖采购人公章);3.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4.本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需加盖采购人及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公章)。 |
采购代理机构初审意见 | 经办2022年8月12日(公章)年月月 | 经办2022年8月12日(公章)年月月 | 经办2022年8月12日(公章)年月月 | 经办2022年8月12日(公章)年月月 | 经办2022年8月12日(公章)年月月 |
采购人复审意见 | 经办人:2022年8月2日公章)品一年后日 | 经办人:2022年8月2日公章)品一年后日 | 经办人:2022年8月2日公章)品一年后日 | 经办人:2022年8月2日公章)品一年后日 | 经办人:2022年8月2日公章)品一年后日 |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办和州、县等市业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老理咨商
管
项目
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NJY-ZC-2022-18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族
采购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管理章
中等职业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1055023995
2022年8月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
y.gnzrm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7日09点1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Y-ZC-2022-184
名称: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8.92万元
最高限价:98.92万元
采购需求: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设备购置一批(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
可参加项目的投标。(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
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
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方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我要投标”,并在线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7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
址:http://47.114.198.204/)中上传提交;(上传方法详见“远程
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右上角“操作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是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在甘南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可选择“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数字证
书方式参与投标。
注册用户程序:首先登录甘南州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nzrmzf.gov.cn),其次点击网站右上方“用户注册”,
选择用户角色,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注册。要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在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数字证书(购买时携带的相关资料点击
网站右上方“证书申请”栏下载获得,证书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注: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941-82111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州合作市腊子口路156号
联系方式:0941-821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水电花苑3号楼6单元701
联系方式:0933-8212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0941-8211515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单位名称 |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5. | 采购人 | 采购人: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州合作市腊子口路156号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0941-8211515 |
6. | 代理机构 | 名称: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水电花苑3号楼6单元701联系人:杜姑云联系电话:0933-8212998 |
7. | 采购项目预算 | 总预算:98.92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98.92万元; |
9.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3日23:59:59时(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14.198.204/) |
11. |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期限 | 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3.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肃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4. |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 开标时间前,48小时之内。 |
15. | 开标时间 | 2022年9月7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 |
16. | 资格审查 | 开标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17.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注:不叠加计算。 |
18. | 现场勘察 | ()是(√)否(√)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
19. |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 |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
20.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21.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投标单位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22.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23. | 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期限:五个工作日(即报名期限) |
24. | 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联合惩戒措施一、联合惩戒对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四)海关失信企业;(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二、联合惩戒措施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 |
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 | ||
25.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开具税务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缴纳清); |
26. | 纸质文件的邮寄 | 投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纸质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合作市水电花苑)。 |
2 | 企业实力 | 9分 | 所投4款软件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5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所投任一款软件产品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推广的,每提供1次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推广文件、官网截图、批复为准。同一款软件可重复得分)。 |
3 | 体系认证 | 3分 | 投标人或制造商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DCA证书、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全部提供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8分 | 投标人需提供的完整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免费服务期、服务响应和故障排除时间、服务的可行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较合理、可行的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可行性稍差的得2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三)技术评分(4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参数响应 | 30分 | 参数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求的得30分,带“★”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未带“★”为一般参数,投标产品需优于或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实施方案 | 10 |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分工,时间安排、货物运输、组织进度计划,配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措施。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针对性强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实施方案内容有缺项、描述简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分;实施方案可行性差、需要优化后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2分。不提供不得分。 |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
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68页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
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
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集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
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
集采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69页
附件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
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70页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
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
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
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
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
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
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
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
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
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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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
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
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
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
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
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
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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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
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
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
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
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
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
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
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
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
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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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
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
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
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
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
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
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
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
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
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
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
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
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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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
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
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
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
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
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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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
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
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
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
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
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
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
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
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
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
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76页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
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
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
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
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
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
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
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
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
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
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22年5月30日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77页
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2022、
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委托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甘
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识图、翻模实训室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评标委员会于2022年9月7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编号:GNJY-ZC-2022-184
2、中标结果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或规格或品牌 | 供货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建筑CAD教育版软件 | 中望建筑CAD教育版设计软件V2022 |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套 | 210000 | 210000 | |
2 | 平面绘图软件 | 品茗BIM施工策划软件V3.1 |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节点 | 31 | 5400 | 167400 |
3 | 建筑计算软件 | 品茗建筑安全计算软件V13.7.3 |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节点 | 31 | 4600 | 142600 |
4 | 绘制计划软件 | 品茗智绘进度计划软件V2.6 |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节点 | 31 | 4000 | 124000 |
5 | 学生机 | 联想M433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台 | 31 | 5000 | 155000 |
6 | 投影仪 | 联想yogv5000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台 | 1 | 7000 | 7000 |
7 | 文化建设 | 定制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平米 | 78 | 850 | 66300 |
8 | 静电地板 | 定制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平米 | 72 | 527 | 37944 |
9 | 教学大屏 | 联想E86PH10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个 | 1 | 17000 | 17000 |
10 | 机房综合布线及技术服务 | 定制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套 | 1 | 17000 | 17000 |
11 | 学生位桌椅 | 定制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套 | 31 | 806 | 24986 |
12 | 电气改造 | 定制 | 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套 | 1 | 14000 | 14000 |
3、预算资金:98.92万元
4、定标日期:2022年9月7日09:10时
5、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8月16日
6、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983230.00元整(大写:玖拾捌万叁仟贰佰叁拾元整)
中标单位:陕西欧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103号世融嘉轩21号楼
11007室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发儒王天臻刘志龙朱瑞花胡福海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方: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0941-8211515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州合作市腊子口路156号
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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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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