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包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971-41181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海省大通县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大通县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3]20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塔尔镇、斜沟乡、极乐乡、向化乡、朔北乡、东峡镇、逊让乡、青山乡、城关镇9个乡镇的42个行政村。

(2)规模:本次综合治理河长65.52km,其中新建堤防及护岸洽理河长60.15km(左右岸总长109.37km,左岸长55.96km,右岸长53.41km);岸线改建(加固)治理河长1.27km(左右岸总长1.83km,左岸长0.92km,右岸长0.91km);岸线整理治理河长3.98km;水土流失防治治理河长0.12km。支沟水路疏通及防护治理总长3.68km;河道清障量共1829.79m3;河道清淤疏浚109529.07m3;新建固宾笼谷坊6座;新建潜水坝92个;新建及改造桥涵81座;取水口修复6座;新建分水闸2座;新建过水涵3座;桥底板修复1座;新建及修复溢流堰11座;坑塘改造1.91 hm2,坑塘岸线防护长641.33m;地下水出露区(湿地)改造0.99hm2;植被补种14.18hm2;新建网围栏1.91km;新建防汛道路总长10.80km;新建河长制牌43个;水雨情监测系统29套;既有水磨坊改造1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257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省大通县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标段二

服务期 :自质量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招标范围:斜沟:桥涵改造5座,取水口修复1座,支沟水路疏通及防护0.66km。河道清障54.00m3。河道清淤疏浚4307.28m3。岸坡整治及岸线提升工程新建堤防及护岸段河长7.44km(左右岸总长11.89km,左岸长6.65km,右岸长5.24km),岸线改建(加固)段河长0.1km(左右岸总长0.2km,左岸长0.1km,右岸长0.1km),岸线整理段河长1.93km,新建潜坝14座。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林补种3.69hm2。岔水坝:桥涵修复1座,取水口修复1座。河道清障224.69m3。河道清淤疏浚1749.49m3。岸坡整治及岸线提升工程新建堤防及护岸段河长9.86km(左右岸总长16.98km,左岸长8.93km,右岸长8.05km),岸线改建(加固)段河长0.36km(左右岸总长0.69km,左岸长0.35km,右岸长0.34km),水土流失防治0.12km,新建潜坝19座。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林补种6.82hm2,新建网围栏1.47km。药草沟:桥涵改造26座,支沟水路疏通及防护1.41km。河道清障318.50m3。河道清淤疏浚8420.15m3。岸坡整治及岸线提升工程新建堤防及护岸段河长10.97km(左右岸总长20.65km,左岸长10.52km,右岸长10.13km),岸线整理段河长0.89km,新建潜坝12座。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工程新建网围栏0.44km。施工标段七:监管设施:以上3条沟道雨情监测及其他设备、智慧平台建设、河道管护牌及基座。

合同估算价:71.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5257001001、E6301000076045257001002(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8月02日0:00时至2023年08月0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包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3344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宸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路 49-1 号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A栋1091C

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971-2733443

电话:0971-4118139

传真:

传真: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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