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酒钢集团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炼钢主体建安项目车辆租赁采购(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丽娟0555-21531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公告正文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分公司酒钢集团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炼钢主体建安项目
车辆租赁(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十七冶冶金分公司酒钢集团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炼钢主体建安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工程车辆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租赁8吨汽车吊20个台班,12吨汽车吊20个台班,25吨汽车吊100个台班,55吨汽车吊90个台班,70吨汽车吊80个台班,80吨汽车吊50个台班,100吨汽车吊20个台班,130吨汽车吊20个台班,220吨汽车吊20个台班,260吨汽车吊10个台班,400吨汽车吊5个台班,500吨汽车吊5个台班。
租赁平板车4台,型号;6.5m型号;9m型号;13.5m型号;17.5m及其他。
汽车吊、平板车及工程车辆司机由现场租赁商提供。机械台班进场后每天根据现场使用情况由安环部、物供部、工程部、现场司机共同签字确认当日台班,每个台班9(小时)上班时间服从施工现场安排。
1.2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钢铁厂内
1.3暂定租赁期:以具体台班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出具车辆检测合格证、驾驶员驾驶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车辆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 ,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单位名称-自采-酒钢集团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炼钢主体建安项目工程车辆租赁标书费(第二次)”,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953240906@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分公司
联系人:孙丽娟电 话:0555-2153122
招 标 部 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花山区天宝路588号中国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联系人:杨文涛(项目)电 话:18814663934
时 间: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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