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择优)邀请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zq-20231005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张虎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媛0731-58610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择优)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LYZQ-202310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15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资格材料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
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者城乡规划机构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3年10月26 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
取(择优)邀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
楼)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择优选择
3、择优邀请公告编号:LYZQ-20231005
4、评定方式:综合评分
5、采购预算:150000 元
包/品目号标的
名称技术及服务需求合同条款
1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技术支撑服务项目1、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湘潭县自
然资源节约集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的创建,配合做好前期
创建、中期评估和期末验收等工作,编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中
期评估报告、期末总结报告等。
2、验收标准:按照部、省现行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3、质量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要求,完成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
建工作,及时完善创建工作方案、中期评估报告、期末总结报告等,并按时将成果上报省厅
验收,成功创建湘潭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1、完成时间
按照省厅时间节点推进和完成各项工作。
2、本项目服务费是指完成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中期评估等相关成果资料后,支付合
同金额的 50%;完成期末总结等相关成果资料后,经省厅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余款,具体拨
付以湘潭县国库集中支付为准。
三、(择优)邀请文件的获取、递交及择优的时间:
1、请于2023 年10月26 日起至2023年11月 2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2:
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择优)
邀请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择优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小组应当拒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择优)邀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
理。
4、择优时间:2023 年11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择优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
栋三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联系人:张虎
电 话:0731-578007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 江 媛赵玲
电 话: 0731-5861017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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