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委会新围村新兴实业厂地段四栋厂房租赁
金额
4.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03-2024-092
预算金额4.5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0752-3817588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441303-2024-092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委会新围村新兴实业厂地段四栋厂房租赁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财实业发展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4.5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4
挂牌日期2024-11-0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交易标的内容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委会新围村,租赁面积9186.78㎡,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原承租户继续使用中,标的装修简易、陈旧,框架结构。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13.5207万元。(二)本次租赁标的目前承租户仍在经营使用。如本次竞得人不是原承租户的,同意给予原承租户20日搬迁期,则物业交付日期顺延20日。(三)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四)竞得人享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五)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或者水电容量不足的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或增容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按照标准改造完善好租赁标的的消防设施,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六)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七)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八)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按第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5%)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九)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十一)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原则上不得转租,如确有需求,需书面征得委托方同意并确认后方可转租。(十二)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十三)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四、竞价方注意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二)请各竞价方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hzggzy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五、联系方式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2-38175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