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工010-821683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主要内容

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周界安防系统摄像头采购安装(二次) 

项目编号:2022-JYCIHX-W306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1日

澄清事项

一、原公告中,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3.7供应商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装备采购活动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8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公告中,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报名延期为:2023年2月14日下午17时00分

、原公告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联系人:尹工

电  话:010-82168368、15652309100

传  真:010-8216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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