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春熙路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4.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42020000432
预算金额74.6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28-833387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春熙路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04202000043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春熙路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达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人民东路61号仁和春天13楼
中标(成交)金额 74.62万元;单价:11.48元/人。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春熙路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入户普查登记,确保普查数据完整、真实、有效,不重不漏。2、完成成都市春熙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人口普查工作,预估人口数量65000人。工作内容包括“两员”选聘、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小区地图核实、“两员”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短表、长表)、比对复查等。3、需按照普查工作量匹配不少于120名普查员完成人口普查摸底及短表登记工作,长表登记阶段不少于25名普查指导员完成本辖区人口普查所有长表抽样采集登记,所有人员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4、普查登记:短表登记(详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长表登记(详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短表登记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进行普查长表抽样,在短表住户中抽取10%的户填报长表。长表登记采用普查指导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5、对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说明解决办法。6、需提供本方人员入户普查登记所需的智能移动设备,以及工作中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其他办公设备。7、供应商需提供安全及应急措施。8、时间进度:需在签订合同后指定工作日内,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进度要求完成信息登记工作。9、服务工作质量须达到国家、省、市、区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标准:1、项目团队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佩戴普查员证,并统一着装。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利用普查员身份,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任何事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统一交还普查员证与其他相关普查资料。2、主要项目负责人应经采购人备案同意后方可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并做好工作街接。3、需明确一名联络员,双方联络员为项目实施双方业务、技术、管理的交互接口,根据双方交互问题,结合各自管理流程进行协调、报告、请示工作。4、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及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5、保密要求: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6、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项目实施的各项检查、评估与验收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朱倩,组员:郝明,采购人代表:王妍琳。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00元的按6000.00元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1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16092;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号:(2020)0180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锦财发〔2019〕28号等有关规定。(供应商可在各级政府采购网站中获取相关文件)。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0000元为准。)。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028-8666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10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侯先生;联系电话:028-83338766 010-63348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先生、侯先生
电话: 028-83338766 010-633489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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