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华为练秋湖园区小火车车辆维保项目辅助用工委外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川159158343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020-31959570
中标联系人李平
公告正文
上海华为练秋湖园区小火车车辆维保项目辅助用工委外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第二次)
 
招标公告
 
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华为上海研发生产中心练秋湖小火车项目的车辆维保服务商。除由广州地铁自有人员组成的车辆维保骨干外,需要采取辅助用工的方式补充一定的车辆维保工人。
现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就上海华为练秋湖园区小火车车辆维保项目辅助用工委外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第二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华为练秋湖园区小火车车辆维保项目辅助用工委外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川   联系电话:  15915834396  
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及系统技术支持:020-8668003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20-31959570、1881940611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332
三、项目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
四、项目概况: 华为上海练秋湖小火车项目位于上海青浦区金泽镇华为研发生产中心练秋湖园区内,轨道线路为单线大环线,全长约4.23km,设8座常规运营车站、连接8大组团。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0日开通初期运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和规模:
招标内容:本次拟实施的上海华为车辆维保辅助用工项目,岗位配置车辆维保人员7人。合同执行按照实际到岗人数和周期据实结算。
本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3906300.95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控制价,招标人将对该报价予以拒绝。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 
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 
项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暂定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7年5月20日止,实际开始日期以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固定不变。项目控制价对应的服务周期为31个月,按照实际服务周期据实结算。
六、定标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八、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年 11月 18日00:00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4年 11 月 22日23:59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如延长后仍无法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招标。
九、投标担保费用
投标担保: ¥50000.00元 。
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未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
3、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的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相关劳务委外服务合同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并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内(期限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城轨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33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A塔第12楼。
十七、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www.mtrma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11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13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5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6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17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9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21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2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24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7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8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9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0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1
福建峥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2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3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4
广东青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5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36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37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38
项目经理程涛(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4914)
39
总监理工程师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3932)
40
项目经理张海飞(注册编号:粤:144141527527)
41
总监理工程师王革(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100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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