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区块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7.7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qkl-2024zf02
预算金额4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2-581831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区块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WQKL-2024Z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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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区块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
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
能力

评标
情况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1

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1

47.753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2

北京智盟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1

59.6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3

北京联龙博通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

1

62.52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4

福建中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

15.897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5

天津市滨海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1

14.55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6

天津市滨海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1

96.6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7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1

39.9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8

北京名洋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144.3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9

北京名洋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164.0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1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包10

北京联龙博通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

1

70.54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2

信息系统运维

包1

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1

54.7965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3

技术支持服务

包1

四川平头龙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36.888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3

技术支持服务

包2

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1

42.785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3

技术支持服务

包3

河南星源科技有限公司

1

117.625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GWQKL-2024ZF02-003

技术支持服务

包4

--

-

--

--

--

--

流标

GWQKL-2024ZF02-004

科技技术服务

包1

--

-

--

--

--

--

流标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2-58183133
联系邮箱:sgecztb@163.com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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