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新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明园地区新建、维修及跨年工程辅助材料采购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项目一、2017年新疆新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明园地区新建、维修及跨年工程辅助材料采购; 项目二、2017年克拉玛依中心城东城区经济适用房材料购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建设地点:(一)乌市明园地区、昌吉地区、乌市王家沟地区;(二)克拉玛依地区 2.3 供货期: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要求供应商即时供货;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能力且资信良好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供应商近年具有类似项目丰富的供货经验(须提供供货合同证明材料); (4)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标的物的资格和能力,货物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和数量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若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供应的,则投标人须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从贸易商的角度出发);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厂家专项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投资、规模相类似的石油系统典型工程供货业绩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须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28 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均为北京时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厂家专项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投资、规模相类似的石油系统典型工程供货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留存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标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新疆经济报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新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2号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臧闽 电 话: 0991-4298425 电子邮件: 36462218@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营业部 帐 户 名: 新疆新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6500161860005000306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单海帆、李玉芬 电 话: 0991-4655959 电子邮件: 56676004@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兵团)支行 帐 户 名: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307045010400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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