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01
预算金额43.6万元
招标联系人-0427-3530817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文君04273459010
中标公司盘锦鼎信商业学校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01

项目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1包水稻种植)

供应商名称: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盘锦市大洼县新兴农场

中标(成交)金额:436,000(元)

评审总得分:91.09(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2包水稻种植)

供应商名称:盘锦中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八家子村京铭帝元购物广场二号楼六号

中标(成交)金额:362,340(元)

评审总得分:87.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3包水稻种植)

供应商名称:盘锦鼎信商业学校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盘锦市大洼区食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36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6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1包水稻种植)

服务类

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

服务范围: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105名,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服务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特殊要求: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每期培训班不少于120学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学员满意度90%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2包水稻种植)

服务类

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

服务范围:水稻种植专业100人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3、报价要求:有详细的培训支出预算,并以现有资金为基础,能够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300名,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每期培训班不少于120学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学员满意度90%以上。 4.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特殊要求: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1.总体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3、报价要求:有详细的培训支出预算,并以现有资金为基础,能够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300名,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每期培训班不少于120学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学员满意度90%以上。 4.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特殊要求: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3包水稻种植)

服务类

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

服务范围: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基地招投标项目 用于培训大洼区300名高素质农民

服务要求:1.2024年大洼区高素质农民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人,招标标的为三个培训基地,用于承担三个水稻种植专业的培训工作。 2.项目总体要求详见附件1。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评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中标的基地逐项考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广琴、赵连学、赵卫萍、田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1包水稻种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2包水稻种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洼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003包水稻种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胜利社区红海滩大街66号              

联系方式:  0427-353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345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君           

电 话:0427345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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