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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24XHGBZNT-KCSJ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苏农便〔2023〕2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兴化市各乡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估算新建项目面积约2.08万亩,投资约6240万元;改造提升项目面积约5.91万亩,投资约13420万元;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966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竹泓、昌荣、沈伦、沙沟、戴南、千垛、大营等乡镇建设规模约3.96万亩,总投资约95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82.02万元;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临城街道、大邹、大垛、戴窑、陈堡、荻垛、新垛等乡镇建设规模约4.03万亩,总投资约100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91.52万元。
2.3.2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配合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镇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中占用补划相关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6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10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1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2.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通过施工图审查并上交成果后一个月内,付设计费总额的50%;待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结清设计费总额的余款(本项目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所承担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等工程)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建设规模1万亩(含1万亩)以上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C=A×K
最高投标限价:182.0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1966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9580万元,二标段为10080万元;费率按1.9%记取,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四舍五入后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二标段(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9.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化市红星中路22号
邮编:225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23-80262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城投8号公馆1601室
邮编:225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161089083
电子邮件:770587093@qq.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
12.4诚信投标承诺书、裁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12.5 本项目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将按泰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规定,由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
2023年11月13日
(合同编号:2024XHGBZNT-KCSJ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苏农便〔2023〕2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兴化市各乡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估算新建项目面积约2.08万亩,投资约6240万元;改造提升项目面积约5.91万亩,投资约13420万元;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966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竹泓、昌荣、沈伦、沙沟、戴南、千垛、大营等乡镇建设规模约3.96万亩,总投资约95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82.02万元;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临城街道、大邹、大垛、戴窑、陈堡、荻垛、新垛等乡镇建设规模约4.03万亩,总投资约10080万元(实际投资以省厅下文为准),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191.52万元。
2.3.2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配合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镇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中占用补划相关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6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10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1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2.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通过施工图审查并上交成果后一个月内,付设计费总额的50%;待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结清设计费总额的余款(本项目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每次付款时,承包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所承担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等工程)设计业绩,单个设计合同建设规模1万亩(含1万亩)以上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8.社会保险 | 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单位)为其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C=A×K
最高投标限价:182.0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1966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9580万元,二标段为10080万元;费率按1.9%记取,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四舍五入后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一个投标人在2024年度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二标段(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9.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化市红星中路22号
邮编:225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23-802626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城投8号公馆1601室
邮编:2257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161089083
电子邮件:770587093@qq.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
12.4诚信投标承诺书、裁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12.5 本项目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将按泰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规定,由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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