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4.4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冬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春晓0311-806794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投资[202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体改造项目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于石家庄市平山县

2.1.3建设内容:(1)主楼及小房整修屋面防水10160㎡;(2)主楼及小房外立面抹灰及粉刷16280㎡;(3)楼梯间内墙面粉刷6560㎡,整修栏杆扶手630m,更换楼梯间照明灯97套;(4)楼梯间及小房外窗更换382扇;(5)主楼雨水管更换890m;(6)小房门更换135套;(7)增设安防设施防盗门26套;(8)增设消防灭火器52具。

2.1.4招标控制价:294.444568万元。

2.1.5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 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3100:00至202347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文件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21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地址:平山县冶河东路路北

联系人:李冬辉

电话:0311-829302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3-1-909

联系人:刘春晓

 话:0311-8067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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