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1年获批医疗设备(第二阶段)采购项目(1)
二、项目编号:2023-JQ21-W1005(1)
三、项目概况:
购买移动式造血干细胞移植仓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900,000.00元,肆佰玖拾万元整
采购包1:4,900,000.00元,肆佰玖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900,000.00 元,肆佰玖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①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提供说明);;(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所投产品是国产的,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或提供完整的授权链;所投产品是进口的,提供由境外生产商或者其中国办事处(分公司)直接授权,不接受第三方授权)(授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所投产品一致,否则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无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线上投标
(四)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不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18988359118
移动电话:18988359118
传真:/
地址:昆明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联系电话:18988359118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晏干事
联系电话:0871-64774230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