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企业驻点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企业驻点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专家查隐患工作,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夯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县应急局拟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驻点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大型或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公示时间
1.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朱科长
电话:0538-5617075
地址:宁阳县欣街路691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同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538-6981890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4
附件: 需求方案电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