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164号7幢内所有设备、衣物、面料等
评估价:109.02万元
变卖价:61.1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2年10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61.12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61.12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61.12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变卖成交后,涉及到标的物的拆、装、运等费用及现场人员等各方面安全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仓储费等变卖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用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2年10月26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2031292 13361990258唐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9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164号7幢内所有设备、衣物、面料等 | 点击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