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36800-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36800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13700051065
供应商(乙方): 中交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庄路89号院专网楼3308室
联系方式: 188100387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产品应满足《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传输货运平台数据技术方
案》的数据传输流程、数据传输内容、数据传输格式、数据传输链路要求。
2.产品主要功能应包括部级平台下发的我省籍和外省籍进入我省的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数据处理,以及向相关单位按管理权限推送对应的重载普货车辆数据等。
3.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及时进行功能升级完善。
4.产品应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数据安全防护,避免数据丢失或泄露。
5.在质量保证期内,对部级平台数据转发接口服务及网络链路进行监测,对因部级平台接口及网络故障导致的数据中断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故障处置与恢复。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上线试运行。
2.项目完成后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3.服务期限为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上线试运行;服务期限为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履约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袁会武;张家旭;贾佃精;滕飞;郭止弋。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36800-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36800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和转发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13700051065
供应商(乙方): 中交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庄路89号院专网楼3308室
联系方式: 188100387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产品应满足《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传输货运平台数据技术方
案》的数据传输流程、数据传输内容、数据传输格式、数据传输链路要求。
2.产品主要功能应包括部级平台下发的我省籍和外省籍进入我省的重载普货车辆数据接收、数据处理,以及向相关单位按管理权限推送对应的重载普货车辆数据等。
3.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及时进行功能升级完善。
4.产品应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数据安全防护,避免数据丢失或泄露。
5.在质量保证期内,对部级平台数据转发接口服务及网络链路进行监测,对因部级平台接口及网络故障导致的数据中断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故障处置与恢复。
履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上线试运行。
2.项目完成后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3.服务期限为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上线试运行;服务期限为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履约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袁会武;张家旭;贾佃精;滕飞;郭止弋。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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