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06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2、建设单位: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改扩建4、总投资:22066万元5、建设地点:超山风景名胜区、丁山湖及塘栖。6、建设内容及规模: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为水利项目,项目涉及范围105652平方米(合约158.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线河道及驳岸综合治理、桥梁提升整治、河道清淤疏通、景观绿化提升、配套用房工程、新建亲水平台、数字化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环境要素名称保护对象规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声环境/大气环境柴家坞村居民约20户环境空气人群健康二类声环境西超丁村居民约80户二类声环境南超山村居民约120户二类声环境东丁山河社区居民约100户二类声环境东塘栖村居民约80户二类声环境西乐苑社区居民约300户二类声环境西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临平净水厂集中达标排放。(2)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且在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并通过后续工程生态环境恢复措施,进一步减轻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3)大气环境: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为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建筑材料装卸产生的悬浮物;这部分污染物可能对工程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5)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本工程建设所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类比调查,施工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等。昼间施工噪声会给沿线临近施工场界的敏感目标带来较大影响,而夜间影响范围则更大,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5)固废:项目施工期工程弃方、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不外排环境,也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2、运营期(1)大气环境:本工程运行期基本无废气产生,仅公厕运行管理过程。生态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只要加强公厕日常保洁工作,公厕异味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大的。(2)地表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日常清洗废水,属于典型的城市生活污水特征。上述污水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临平净水厂集中达标处理后统一排放。(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状排污设施纳管排放;施工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随意排放。(2)废气:渣土运输等施工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对区内的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3)噪声、振动: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远离环境敏感区、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在居民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设计采用低噪声路面,高架桥设置声屏障,对于部分超标敏感点采用隔声窗措施。(2)废水:营运期公厕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出,远离市政管网远的公厕废水通过吸污车定时清运;(3)废气:公厕异味:加强公厕日常保洁工作;河道清淤:采用小型绞吸船带水施工,清淤泥水利用封闭管道输送至泥驳船中外运,在清淤过程少许的恶臭异味逸散能得到有效控制;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超山-丁山湖综合保护工程(塘丁超水环境整治工程)位于临平区塘栖镇,工程建设符合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在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工程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措施及建议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2、主要事项(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本次公示采取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4日。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管理部门联系,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1)建设单位: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电话:0571-8928131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龙超路7号7幢。(2)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电话:0571-88211381;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实验楼5楼邮箱:289860521@qq.com(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临平区主管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单位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星火南路23号联系电话:0575-89163927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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