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2023年经济物种项目(包组7波纹巴非蛤)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ma0015075
预算金额1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5 07:38:54】



  • 采购公告

  • 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定标结果公示

  • 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2023年经济物种项目(包组7波纹巴非蛤)项目编号:231MA0015075
项目地址:珠江口海域、大鹏澳海域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根据《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填海工程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新兴产业基地填海工程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复函》等文件要求,我方计划于2023年,在珠江口、大鹏澳等海域开展黑鲷、黄鳍鲷、真鲷、花鲈、波纹巴非蛤、斑节对虾等经济物种增殖放流活动。
公告名称: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2023年经济物种项目(包组7波纹巴非蛤)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3-02-15 09:00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特别提醒: 1.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一批次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放流任务,否则构成违约。 2.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首选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 3.若某投标单位被确定为首选供应商,该投标单位需保证在限定时间内一批次完成合同约定的放流数量。若未能一批次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按照实际完成放流数量和合同单价申请结算,且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并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 4.若某投标单位被确定为备选供应商,该投标单位需保证在2023年度内(不受投标有效期限制)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以首选供应商剩余合同结算价(不低于合同总价10%)和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单价,按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按时完成首选供应商剩余合同结算价(不低于合同总价10%)对应的放流工作。 5.以上特别提醒事项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公告附件:


标段/包名称:深圳市海洋新兴产业基地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2023年经济物种项目(包组7波纹巴非蛤)标段/包编号:231MA0015075/01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采购控制价(元):127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定性评审法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票决定标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240服务期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暂定于2023年11月验收,具体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需求及项目实际进展确定)。
招标/采购范围:拟于2023年4—8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珠江口海域组织开展不少于424万粒、大鹏澳海域组织开展不少于423万粒波纹巴非蛤(壳长2-5cm)增殖放流活动,两个海域总放流量不少于847万粒,两个海域总放流量不少于847万粒,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编制、苗种繁育、检验检疫、野外驯养、苗种运输、苗种放流、公证、结题验收报告编制、配合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等服务内容。
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含本包组放流物种(波纹巴非蛤)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三)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增殖放流项目经验;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增殖放流经济物种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项目中标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2-15 09: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2-22 17:30
质疑截止时间:2023-02-22 17:3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3-02-24 17: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02-27 10:00开标时间:2023-02-27 11:40
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15920128290
对外监督人员:对外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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