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安县合隆镇玉米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wt20230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欣安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于洪泳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舒萍132344553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4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LSWT2023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合隆镇玉米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欣安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玉米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00㎡,其中第一产业占地面积200000㎡,第二、三产业占地面积300000㎡,总建筑面积135742㎡。第一产业为玉米种植业,种植基地选择合隆镇八家子村周边农田,占地面积200000㎡;第二产业为玉米食品加工业,建设玉米食品示范园区两处,占地面积67400㎡,建筑面积54519㎡;第三产业为冷链物流仓储园及交易中心,开展玉米相关的流通及服务活动,其中冷链物流仓储园占地面积43400㎡,建筑面积26010㎡;交易中心占地面积67800㎡,建筑面积55213㎡;同时配套建设示范园内部基础设施;以及园区周边基础设施,占地面积121400㎡。
2.4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合隆镇八家子村。
2.5计划工期:施工周期:2023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1日,共1096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4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欣安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三社
联系人:于洪泳
联系电话:0431-834325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第1幢1904号房
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445530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26318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合隆镇玉米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欣安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玉米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00㎡,其中第一产业占地面积200000㎡,第二、三产业占地面积300000㎡,总建筑面积135742㎡。第一产业为玉米种植业,种植基地选择合隆镇八家子村周边农田,占地面积200000㎡;第二产业为玉米食品加工业,建设玉米食品示范园区两处,占地面积67400㎡,建筑面积54519㎡;第三产业为冷链物流仓储园及交易中心,开展玉米相关的流通及服务活动,其中冷链物流仓储园占地面积43400㎡,建筑面积26010㎡;交易中心占地面积67800㎡,建筑面积55213㎡;同时配套建设示范园内部基础设施;以及园区周边基础设施,占地面积121400㎡。
2.4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合隆镇八家子村。
2.5计划工期:施工周期:2023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1日,共1096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4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欣安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三社
联系人:于洪泳
联系电话:0431-834325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第1幢1904号房
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445530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26318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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