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博白县文地镇迎宾大道与高速引道平交口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5006001 三、招 标 人: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博白县书香小镇大观路中博联合投资集团6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775-8331395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玉林市胜利路玉林广播电视局宿舍10栋9号 联 系 人:邱琼芳 电 话: 0775-3288880 五、监督部门: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775-8222331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更正: 1、由于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澄清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6.4项更正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删除招标公告第6.5项、第6.6项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部分内容澄清更正如下: 1.4.4中“(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澄清更正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澄清更正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