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项目编号:TJWTX-ZC-202306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wtx-zc-2023060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维特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蕊022-28582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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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 (项目编号:TJWTX-ZC-202306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锦商科技园43-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WTX-ZC-20230602
项目名称: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92.871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 92.8718 其他建筑工程 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招标范围:稻田画插秧施工、养管及收割。稻米节主舞台摊位布局、搭建施工及拆除清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稻田画工期要求: 插秧施工:7月2日前完成插秧工作,10月7日前稻田画要保持最佳观赏效果,管养期间要达到稻田画内部不缺秧苗、无杂草、无病虫害、无倒扶,画质清晰可见。 (2)丰收节布展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其中:2023年9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与布展相关的搭建、布置等工作;2023年9月22日完成开幕式及各展区开展的相关工作;2023年9月25日之前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具体情况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型、小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2年1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部人员配备: 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响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锦商科技园43-201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锦商科技园43-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锦商科技园43-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前营路
联系方式:8856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维特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锦商科技园43-201室
联系方式:022-2858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蕊
电话:022-285820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2023年津南区稻米节项目工程--清单(1).pdf
天津市维特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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