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空气消毒机、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8.9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f20230727005
预算金额28.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林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晓丹13009221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空气消毒机、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项
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LNJF20230727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空气消毒机、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96 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实
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1包: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智慧黑板、台式电脑、枪式摄像机、
半球摄像机、室外音柱、室内广播喇叭、音量控制器、面板AP、吸顶AP等。002包:本溪
市实验小学空气消毒机采购等。003包:本溪市实验小学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机采购项目; (003)本溪市实验小学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本溪市实验小学空气消毒
(001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002本溪市实验小学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003本溪市实验小学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3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
一楼2号)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
一楼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
一楼2号)
七、其他
001包:
本溪市实验小学2023年信息化设备智慧黑板、台式电脑、枪式摄像机、半球摄像机、室外
音柱、室内广播喇叭、音量控制器、面板AP、吸顶AP等。
002包:
本溪市实验小学空气消毒机采购等。
003包:
本溪市实验小学太子城分校学生桌椅采购等。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lnjfqgc@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13009221866进
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
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溪市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实验小学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师范街7号
联系人:郭林
电 话:13942472121
电子邮件:3580132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1楼2号
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13009221866
电子邮件: lnjfq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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